在砖红色的小路两侧,我和一只黄鼠狼同行,我笨重、迟钝,她却灵敏、矫健,在花坛边缘的围栏上滑行。突然,她抬起头朝路的对面看了一眼,昏暗的月光不足以使我看清楚她的眼睛;她为什么要看我,又或许,她并没有看我,只是想朝另一个方向投一束倏忽的目光。然后我们继续在路的两边同行,走到路的尽头逐渐将彼此忘却,这时一束路灯光投在地面上,映出一些影子,哪一个是我。
过去的尸体逐渐上浮到今天的水面上,我们一次次涉水而过,并为合理的遗忘感到庆幸。疲倦的路人想要卸下些什么,然而思维却不断延续接替、乐此不疲。可这些都不过是大脑用以自娱的游戏,我们执迷于思考些什么,最终却一无所获。这个夜晚我想到,成功与失败也许并无区别,失败了,第二天太阳照常升起;成功了,又会为新的烦忧所困扰。从来就没有什么一劳永逸的解决,都是兜兜转转不断返回。在这兜圈子的过程中除了消耗掉卡路里,唯一剩下的不过是落在披风上的两粒尘灰。这或许有些悲凉,但已经不值得习以为常的我们感到忧伤,毕竟忧伤被视为一种内耗,虽然审下的精力也终将注入徒劳。
在荒诞与荒诞的接踵而至中,我们的无奈与愤怒被消磨殆尽,走在路上,只是担心着、尽力避免在不断穿行的人群中碰到另一个手臂,如果被踩到,则会大惑不解。我们同行却缺乏语言。这却不一定是一件可悲伤的事。它至少逐渐教会了我们最大限度地避免碰撞的方式,亦即蜷缩到华美的风衣里如入铁布衫。每一寸露出的肌肤都有可能被视为一种亵渎。甚至连目光也退缩到眼睛的后面,以避免变成粘在来人身上的粘痰。凝视者的目光荒漠已蒙受了太多羞耻,现在我们只看自己——看完腰身再看腿脚,或者干脆任目光涣散、无所聚焦,了了。但不能说这不好,走完自己的路毕竟是一种最大限度利人利己的方式——利人:不会挡道、利己:不用站着。只要你收束好目光,计算好每个步伐的尺度,测绘出一条最有利于鞋子的路径,就能游刃有余地在人群中穿行却不被碰到。在走路时我们无需忧虑其他,减去感情有利于增加速度。而既然我们注定难以得到目光的交并,用力走路无疑是最有利可图的选择。毕竟,在为数不多的剩余里,我们还能要求些什么?
于是避免一切曲折的我们迎来了一场从点到点的终结,为了不显得一无所获,我愿意珍惜披风上的两粒尘灰,她们来自秋风的一次震颤,而曾经也许停泊在另一个我的身上。既然最终必然回到原点,我们为什么还要徒行,追问只因为人是一种理由动物。然而答案是不能被提供的,我们终将与虚无同行,为了证明自己外在于它,请务必使踏出的每一步都掷地有声。或许,我们终将穿越人群收获狂喜,又或许,我们放弃穿行,在她惊异的目光中叫她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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