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级军功爵位制,是商鞅变法中最为立竿见影的改革方略。是秦王一挑六的决定性武器。
二十级军功爵位制度
卫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进行了变法,并因战功被封到商邑,因此被称为商鞅。商鞅的变法从经济、军事、政治上对秦国的固有体制都进行了改革,但是商鞅变法中最立竿见影的改革方略还是二十级军功爵位制度。所谓军功爵制,是指根据军功而赏赐爵位、田宅、食邑的爵禄制度,秦国的二十级军功制度从小到大,最小的爵位叫“公士”,最大的爵位叫“彻侯”。
商鞅规定:如果秦国的士兵在战场上斩杀了敌方一个“甲士”的首级并带回军营,该名士兵就会获得“公士”爵位,田一顷,宅一处和仆人一个。若斩杀两名“甲士”,就可以免除自己父母之前所犯的罪或妻子的奴籍,可谓“一人得道,全家升天”。随着军功的越高,奖励也就会越加丰厚,自己在军中的待遇也会提高。没有爵位的普通士兵仅仅能填饱肚子,有爵位的高级士兵不仅能吃到精米,还有当时稀有菜羹。如果父亲战死疆场,他的军功可以传到儿子身上,一个人获得军功,全家人都能受益。
当时的秦国以年为单位发放俸禄,俸禄主要是粟米,当时的计量单位是“石”,公士的俸禄是50石,彻侯的俸禄是1000石,两者之间相差20倍。而在当时一个三口之家一石米能吃一个月,50石米能吃五年左右。可以说,商鞅提出的二十级军功制度,给当时的下层民众画了一个大饼,让他们看到了自己升官加爵的希望,给了他们成为上层贵族的可能,即使很微小。
严峻刑法下的爵制
二十级军功爵位制虽然打开了秦国老百姓从奴隶、平民到贵族的上升通道,但一个普通人因为战功成为一级“公士”希望还是蛮大的,但是要因战功成为顶级的“彻侯”希望几乎为零。也就是说普通的百姓想凭借军功来成为上层的贵族几乎不可能。从秦孝公商鞅变法开始直到秦国统一天下,史书中也仅有区区数人获得最高等级的“彻侯”,比如商鞅、魏冉、范雎、吕不韦、嫪毐、王翦等,大家看看这里面非富即贵,有从一级公士斩首升级升上来的吗?到了东汉汉明帝时期,甚至直接规定第八级别公乘以上的爵位不可赐给老百姓。
在二十级军功爵制度的背后,还隐藏着秦国严酷的惩罚制度。在战争时期秦国士兵五人编为一伍,若战时一人逃跑,其余四人都有罪。只能通过斩杀敌人一颗首级,才能免除刑法。
其战也,五人束簿为伍,一人羽(当作“逃”)而刭其四人,能人得一首则复。——《商君书》
在战争中,秦法更是严格,如果一个伍的人有阵亡的或者同伍的没有抢回同袍的尸首,一个伍的战功全部被剥夺相抵消。要是战死了同袍还没有获得战功,则直接判处戍边三年。
“战亡伍人,及伍人战死不得其尸,同伍尽夺其功;无功者,戍三岁;得其尸,罪皆赦。”——商君书
在攻城战争中,还会在城的四面分别派出称为陷阵之士的敢死队,要是敢死队没有获得首级战功就要斩首,一支敢死队伍获得五个以上首级,活下来的每个人赐爵位一级。如果贪生怕死,后退了。整支队伍都要在千人的围观之下,在城下接受刺面、割鼻的羞辱性惩罚。
陷队之士,面十八人。陷队之士,知疾斗,不得,斩首;队五人则陷队之士,人赐爵一级;死,则一人后;不能死之,千人环,规谏,黥鼼于城下。——商君书
在这样的严酷标准下,普通士兵虽然凭借拼死作战可以完成一级或者二三级这种爵位,但要凭借战阵杀敌获得十级以上的爵位几乎很难。
二十级爵制的弊端
秦朝二十等爵制在秦朝弱小时对于秦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秦国得以集中整个国家的资源投入战争中,并且以一敌六,最终统一了天下。但是在战争中追求首级记功,则激化了战争中不必要的杀戮,《史记集解》中引用谯周的评价说,秦人每次在战场上战胜,对方的老弱妇人都被杀掉计算战功,动不动就以万数。
“秦用卫鞅计,制爵二十等,以战获首级者计而受爵。是以秦人每战胜,老弱妇人皆死,计功赏至万数。天下谓之‘上首功之国’,皆以恶之也。”——《史记集解》
另外在战时,二十等爵制帮助秦国笑到最后,但是在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后,凭借军功来选拔官员的方式,已经不适用于当时,军功爵制无法再像之前那样大幅推动社会发展。
时代的必然产物,使秦国人人尚武,造就了秦军的虎狼之师,在秦军统一六国过程中发挥了决定作用。所以,管理者不要总是喊能者多劳,不要忘了还有一句话叫多劳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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