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一点出发去盐池惠安堡法庭,三点到达时间上肯定绰绰有余,结果到了目的地才发现,导航出错了,有两个惠安堡法庭,而我再要开车去我最终的目的地,还需要快两个小时。
这时书记员给我打电话,听到我走错路后,顿时责怪我,并且表示指定的时间不到场,就丧失了相关权利。
我当时又急又气,跑错了路事没办成,还有可能被委托人追责,所以顿时号啕大哭。
我当时感觉事情并没有那么严重,可是哭得如此厉害,是不是还有一些没有被我觉察到的情绪。
到家后,我回想了整个过程,我发现当我犯错或者疏忽大意时,导致事情发生一些变数时,会无意识的向外归责,就是首先甩锅,把责任推给别人。下午我在和书记员争取时,就一直再强调自己不是故意的,是导航出了错误。现在再想导航是一个工具而已,我推卸责任给它有什么意义呢?
这是一个非常有价值的发现,沉浸在情绪中,会错失一些机会或者很难快速再想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如果我当时不再纠结谁的过错,而是直接考虑接下来怎么弥补,我想应该会找到一个合适的解决办法。
另外“不是我的错”,这是一个避免受伤的自我保护机制,难怪当时我隐隐觉得事情没有到无法挽回的地步,但是大哭的表现却难以让人理解。因为“替罪羊”导航只是工具,不是具体的人,所以没有办法攻击对方,只能通过大哭来释放。
做自己的观察者,发现那些隐蔽的惯性的应对方式,是有效的成长路径。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