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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治堰
天禧五年(1021年),范仲淹调任泰州西溪盐仓监,负责监督淮盐贮运及转销。西溪濒临黄海之滨,唐时李承修筑的旧海堤因年久失修,多处溃决,海潮倒灌、卤水充斥,淹没良田、毁坏盐灶,人民苦难深重。于是范仲淹上书江淮漕运张纶,痛陈海堤利害,建议沿海筑堤,重修捍海堰。
天圣三年(1024年),张纶奏明朝廷,仁宗调范仲淹为兴化县令,全面负责修堰工程。天圣四年(1026)八月,母亲谢氏病逝,范仲淹辞官守丧,工程由张纶主持完成。
执教兴学
天圣五年(1027年),范仲淹为母守丧,居南京应天府(今商丘)。时晏殊为南京留守、知应天府,闻范仲淹有才名,就邀请他到府学任职,执掌应天书院教席。范仲淹主持教务期间,勤勉督学、以身示教、创导时事政论,每当谈论天下大事,辄奋不顾身、慷慨陈词,当时士大夫矫正世风、严以律己、崇尚品德的节操,即由范仲淹倡导开始,书院学风亦为之焕然一新,范仲淹声誉日隆。
天圣六年(1028年),范仲淹向朝廷上疏万言的《上执政书》,奏请改革吏治,裁汰冗员,安抚将帅。宰相王曾对万言书极为赞赏,时晏殊在枢府,王曾便极力推举范仲淹,晏殊遂面圣陈述范仲淹既往政绩。十二月,仁宗征召范仲淹入京,任为秘阁校理,负责皇家图书典籍的校勘和整理。
秉公直言
天圣七年(1029年),仁宗十九岁,章献太后(宋真宗章献皇后)依然主持朝政。冬至,仁宗准备率领百官在会庆殿为太后祝寿。范仲淹认为这一做法混淆了家礼与国礼,就上疏仁宗说:“皇帝有事奉亲长之道,但没有为臣之礼;如果要尽孝心,于内宫行家人礼仪即可,若与百官朝拜太后,有损皇上威严”,谏言仁宗放弃朝拜事宜。上疏奏报内廷,没有获得答复。范仲淹又上书太后,请求还政仁宗。奏书入宫,再次石沉大海。
晏殊得知范仲淹上疏,大惊失色,批评他过于轻率,不仅有碍自己的仕途,还会连累举荐之人。范仲淹据理力争,并回写一封长信(《上资政晏侍郎书》),详述自己做法的缘由,申明自己的政治立场:“侍奉皇上当危言危行,绝不逊言逊行、阿谀奉承,有益于朝廷社稷之事,必定秉公直言,虽有杀身之祸也在所不惜。”
天圣八年(1030年),范仲淹请求离京为官,被任为河中府通判;次年,调任陈州通判。[46][47]范仲淹虽“处江湖之远”,不改忧国忧民本色,在此期间,他也多次上疏议政。朝廷欲兴建太一宫和洪福院,范仲淹认为“大兴土木,劳民伤财”,建议停工;在吏治方面,范仲淹针对主张削减郡县,精简官吏,并多次上书陈述中央直接降敕授官的危害,认为“不是太平治世的政策”;又建议朝廷不可罢免职田,认为“官吏衣食不足,廉者复浊,何以致化”。范仲淹的这些上疏虽未被朝廷采纳,但其一片忠心打动了仁宗。
明道二年(1033年),太后驾崩,仁宗亲政,召范仲淹入京,拜为右司谏。时群臣多议太后垂帘时为政之失,范仲淹却认为太后虽秉政多年,但亦有养护仁宗之功,建议朝廷掩饰太后过失,成全其美德。仁宗采纳,诏令朝廷内外不得擅自议论太后之事。仁宗因刘太后新亡,欲立杨太妃(宋真宗章惠皇后)为皇太后,参与军国大事。范仲淹认为频立太后,有皇帝不能亲政之嫌。仁宗采纳,罢黜太后册名,但称谓不改。
七月,天下大旱,蝗灾蔓延,江淮和京东一带灾情尤其严重。为了安定民心,范仲淹奏请朝廷派人视察灾情,仁宗不予理会。范仲淹便质问仁宗:“如果宫中停食半日,陛下该当如何?”仁宗幡然醒悟,派范仲淹安抚灾民。范仲淹应诏赈灾,开仓济民,并将灾民充饥的野草带回朝廷,以警示六宫贵戚戒除骄奢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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