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的农村没有电,我们去到那里都是要带着发电机等设备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够保证部队的装备能够在野外正常的使用。
既然使用油机发电,那么油料肯定就是不能少的了。我们的驻地有一个小院,里面也放置了几大桶油料,每天都有人在那里站岗的。
有一个晚上,轮到我站岗。我背起一支五六式半自动步枪,拿了一支手电筒,就到小院外面去站岗了。
上岗没多久,就听到附近有些动静。我马上找了个隐蔽的地方藏了起来,打开步枪的保险准备着。
不一会,只见几个人影出现在离我几十米的地方,黑黢黢的看得不是很清楚。后来那几个人影居然蹲在墙角点燃了几支火把,悄悄的朝着放油料的院子走过去。
有人准备偷油!我立刻举起步枪朝天开了一枪,并发生命令那几个人站住,几个吓坏了的家伙呆在那里不敢动弹。
我让那几个家伙扔掉手里的火把,打开手电筒照了一下。原来是几个农村的孩子,居然打着火把过来偷油,好像他们根本就不知道那些油料会被火把点燃似的。
幸好我没直接对着人射击,因为按照规定,如果有人盗窃军用物品,我们是可以开枪击毙的。但是这些却都是些十几岁的孩子,有一个可能才八九岁。
听到枪声,屋子里睡觉的战友们也都急忙起来查看。一了解,原来是当地的老百姓看到部队有油料,就想趁着晚上过来偷点,拿回家去点灯。
而且过来的都是些孩子,问了说是家里的大人让他们过来偷油料的。我问了五班长,应该怎样处理这些孩子。五班长想了一下,说算了,让他们的大人过来把自家的孩子领回去。
我们就让一个孩子回去通知另外那些孩子的大人过来,不一会那些孩子的老爹都畏畏缩缩的过来了。
五班长先是把那些大人教训了一通,然后对他们说,如果家里确实需要用油,可以过来给我们说。我们会尽量的给他们一些,但是绝对不准再来偷油了。
万一站岗的战士真的开枪打死了孩子,那么他们的大人也要受到处罚的。那时候盗窃军用物质可是要判刑的,还好我那天没有直接对人开枪,也就没有人被击毙。
我的枪法算是很好的,而且几十米的距离,一枪命中脑袋是没有问题的。要在平时,我可能真的就会直接对着人射击了。但是哪天我也说不清楚,为什么就先朝天开枪了。
按说这件事应该向靶场那边报告的,但是五班长却把这件事给压下了。其实我也知道一些原因,因为五班长也是陕西农村的兵。也不想看到这些农村娃死在我们的枪下。
第二天,五班长让其他人找着了一些煤油,等着那些偷油孩子的大人过来领。说起来那时候旬邑的农村也真的很贫困,农民家里即使就是晚上点煤油灯,也是不敢随便浪费的。
五班长也给战友们规定了,孩子们过来偷油这事,也就到此为止,谁也不许再提。确实,我们看到那些孩子的家里情况以后,也真很同情。所以大家也不愿再把这事公开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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