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郑义看到那张寻人启事里的小强时,突然想到一个细节: 那个中年妇女带小强来吃饭时,身上并没有携带任何物品,不像是出远门的样子。郑义一路狂奔,跑到小吃街,找到吃午饭时,遇到小强的那家小饭馆。
小饭馆的老板是一对三十多岁的夫妻,都是本地人,男老板是厨师,在厨房里忙活做菜。老板娘负责收银和招呼客人。郑义跟老板娘打听中午吃饭时,那个带小孩的中年妇女。
老板娘想了想说:“嗯,她好像就在附近住,以前都是自己来吃,这几天突然领个孩子来吃饭,至于那个孩子,我也没问过。”
郑义又问:“她经常来你这吃饭吗?”
“一星期来两三次吧,那个孩子今天是第二次见。”老板娘回忆着说。
这条小吃街虽然离火车站不太远,由于县城比较偏僻,客流量不多,小吃街的生意都很冷清,那个中年妇女衣装比较邋遢,又是老顾客,老板娘对她还是有些印象。
郑义离开小吃街,迅速往火车站警务室跑去,向火车站的警察寻求帮助。
根据郑义提供的线索,火车站派出所的民警在居委会的配合下,当天晚上就查到了那个中年妇女的住处。
郑义跟着民警来到中年妇女家,小强看到郑义的一刹那,小小的眼神先是愣了几秒,然后扑到郑义的怀抱里,紧紧搂着郑义的脖子,大声哭了起来。
在民警的询问下得知,那个中年妇女并不是人贩子,她是军的大姑夫的表妹。据中年妇女交代,小强是她表哥送来的,跟她说这个孩子是捡来的,先暂时寄养在她这里,给了她一些钱,让她帮忙抚养一段时间。
从中年妇女家出来,小强一直搂着郑义的脖子不松手,郑义对着小强的耳朵轻声说到:“孩子,别怕,有叔叔在,叔叔再也不走了。”小强看着郑义笑了,笑的很甜很甜。
当丽得知小强找到了,病一下子好了许多,人也精神了。在镇派出所民警和王姐的陪同下,丽见到了失踪一个星期的小强,抱着小强喜极而泣。
面对恩人郑义,丽对郑义千恩万谢。丽邀请郑义去家里吃饭,郑义看着依依不舍的小强,答应了丽的邀请。
饭后,郑义准备回家乡了,小强抱着郑义的腿,说:“叔叔,不走,不走。”
郑义蹲下身子,看着恋恋不舍的小强,十分心疼的说:“小强,叔叔会经常来看你的。”
小强很听话的点了一下头,突然对着郑义的脸颊亲了一下,郑义感觉自己的心都快融化了。
从那以后,郑义经常来看小强。接触久了,丽对郑义也有了一些了解。
郑义比丽大两岁,父母健在。郑义有一个妹妹,妹妹已经结婚成家。郑义曾经有一段婚姻,没有子女,因郑义经常出差,妻子红杏出墙,这段婚姻不到一年就结束了。
郑义这次出差,偶遇失踪的小强,帮丽把小强找回来。郑义在丽的心中一直是恩人,很多的时候,丽对郑义都是以一种感恩之心相处。小强跟郑义很亲近,郑义一直把小强当亲生儿子来看待。
随着时间的流逝,郑义和丽之间慢慢产生了感情。
终于有一天,郑义鼓足勇气,跟丽说:“丽,我喜欢你,咱俩结婚吧。”
丽看着郑义,眉头紧锁,有些犹豫,说:“我现在还不能答应你,这次,我想得到父母的同意和祝福。”
丽跟郑义说了以前的事,由于自己的任性,父母跟自己断了联系,到现在都不知道在哪里?丽说起五年未见父母,说着说着眼泪就下来了。
郑义利用出差的机会,来到丽的家乡。经过多方打听,找到丽的父母曾经工作的单位,才知道丽的父母当年把房子卖了,回农村老家定居了。
丽带着小强,来到父母的住处,看到父母两鬓斑白的头发,痛哭流涕,诚恳的跟父母认错,请求原谅。
当年,丽的父母因女儿不听劝告,私自离家出走后,一时生气就把房子卖了,来到农村老家居住。这些年,丽的父母也想通了,孩子大了,总会有自己的选择,随他们去吧。在心里早已原谅了女儿,一直牵挂着女儿过得好不好。
如今,丽的父母知道女儿的状况后,心疼至极,反过来安慰女儿,让女儿学会坚强,好好生活,把孩子照顾好。
丽带着小强没走,在父母那里住了一段时间,郑义经常去看望,丽的父母看到郑义对小强亲如父子,心里暗暗高兴。听丽讲述小强失踪后,还是郑义帮忙找回来的,更加的佩服郑义的为人。
春暖花开的时候,郑义和丽在双方父母的祝福中结婚了,一家三口在一起,开始了幸福的生活!
(本故事纯属虚构,大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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