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的姑娘2
还未配好宝剑,出门已是江湖,愿自己出走半生,归来仍是一枚少女。
一个姑娘长大之后,当发现不努力争取就没有布娃娃的时候,就是走上了追寻之路,如果站在那里不动,美好的东西不会自己扑面而来,我必须往前走。我的棱角会被世界磨平,会拔掉身上的刺,会学着对讨厌的人微笑,变成一个不动声色的人。我相信最好的年龄是:那一天,终于知道并且坚信自己有多好,不是虚张、不是浮夸、不是众人捧,是内心明明澈澈知道:是的,我就是这么好!
常常觉得,我真正的人生,是从三十岁开始的。
前半生,我跟很多普通姑娘一样:上学、恋爱、结婚、生子···去年开始,有了一点鱼尾纹,大场合要擦粉才能出门,但是我觉得这是岁月的勋章,是江湖地位的象征。现在的我,可以把尖头鞋、阔腿裤、大红唇,用的很有味道很好看。
一个女人的生存姿态,不应该只有“坚强”二字,我可低眉,亦能昂首。我的晨曦中有勇敢,我的夜色中有温柔。此刻,我写给夜里的你们,又何尝不是写给醒着的自己。因为写作从来不是为了拯救世界,只是为了安顿自己。
很多时候我们想开始一件事情,总是在以“自己老了”为借口,你46岁开始学法语,我30岁开始学芭蕾应该来不及了吧,一切都还来得及,怕只怕的是,你没有开始的勇气。
70岁从监狱出来的诸时健,决定重新创业。有人说老是什么?老就是买香蕉都不敢买绿的,怕香蕉还没放熟,自己先挂了。
诸时健完全不是,橙子挂果要六年,而当时的他已经75岁了。75岁的他,在期待81岁的成功。
49岁开始北漂儿的王德顺大爷,60岁开始健身练肌肉,65岁开始演影视剧,75岁T台走红,多么酷炫的励志故事。
英国谚语中有一句话:种树的最佳时间是25年前,仅次于它的最佳时间是现在。
生命太短暂了,我贪财,还好色,我要在这万丈红尘中好好的活着。
爱情中,最喜欢沈从文的《致张兆和情书》
在青山绿水间
我想牵着你的手
走过这座桥
桥上是绿叶红花
桥下是流水人家
桥的那头是青丝
桥的这头是白发
那个谁谁谁,从青丝到白发的余生,请多多指教。
在这深情款款的夜色中,最后,用美女作家李爱玲的话结束吧。
亲爱的姑娘:
流过的泪,要成为一条渡你的河;
受过的苦,要照亮你未来的路。
岁月真的未曾饶过我们,而我们,亦不能辜负岁月。
三十岁之后,再也不必拿谁的经验指导自己的一生,因为你才是自己的过来人。
愿所有的花开,都指日可待,你一定要相信属于你的那一日,那个人,正款款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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