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则经文,很是值得反思。
一位女士愤愤不平的告诉心理医生,她恨透她的丈夫,因此非离婚不可。
心理医生向她建议:"既然已经走到这个地步,我劝你尽量想办法恭维他、讨好他。当他觉得不能没有你,并且以为你深爱他时,你便断然跟他离婚,让他痛苦不堪。" 女士觉得心理医生不愧为专家,给她出的点子倒蛮新鲜的。
几个月过后,女士回来找医生,说一切都进行得很好。医生说:"行了,现在你们可以办理离婚了!" 她说:"什么? 离婚,才不呢! 现在我从心里爱着我的丈夫哩!"
如果 "恨" 不能解决你的问题,何不试试用 "爱"? 在爱中你会有更大的发现和收获,而且你将真正明白那才是最有效的途径。
【经文】箴10:12 "仇恨引起争端,爱情遮掩一切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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