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第一次告诉我他的账户密码的时候,我想,真好记,以后想看的时候就可以自己来看了。
刚刚登陆了自己的账号,突然想起来,以前有一个人把他的账号和密码都告诉了我,是什么呢?怎么想也想不起来,曾经那么熟悉简单的一组数字,我却连开始都不记得。
我一直以为自己会记得很久的,会记得他喜欢的口味,他讨厌的东西......现在想想,是自己太贪心了,隔了那么久的事情,怎么会记得?就算你记得,也没有了想起的必要。
总是好奇一件事,大家是怎么忘记一个人的呢?我想,忘记不是斩草除根,大概是把他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外一处,一个戳到了会感觉,却不会痛的所在。
二十多岁的时候会想未来,却不会顾忌未来,只是单纯地希望,你的未来能让我参与,哪怕是幻想,也甘之如饴。
分开以后的样子大概就像画好的部分被擦掉,可以重新涂,可你总会记得,那里有过什么,有过什么呢?仔细回忆之后的无奈,哪里还会记得?
很喜欢朱砂痣和蚊子血的比喻,这大概是爱与不爱的差别。那些年里不能被碰触的地方,在未来整理的时候变成了积尘的旧处,有清洁癖的你会打扫干净,然后这里就什么都没有了。当最后一滴的蚊子血被抹掉,也许就是朱砂痣消亡的一刻。
也许有一天,心心念念的他成了偶尔遇见,匆匆招呼的他;暗自垂泪的你成了千帆过尽,只求安稳的你,中间的距离,不过是一场忘记。
分开的时候想过好多,最后却明白其实谁都做不了什么。
就像你会讨厌小时候最喜欢吃的鱼,会喜欢自己以前最讨厌的桃子,我们都是会变的啊,会记得很多事,会忘记很多事,这才是我们啊。
我们忘记最多的事,不过是我们都会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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