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我开始练《兰亭序》中的“集”字。我在练毛笔专用田字格上写了十多遍,感觉很不满意。王義之写的“集”字,有灵动感,而我写的,呆板僵硬,亳无生机。我找不到感觉,便放下笔,打开手机浏览新闻资讯。
这时,小儿子从客厅走进书房,看到我写的毛笔字后,便坐下来,提笔写了一个字,之后,他便又去客厅早读了。
我浏览新闻后,又接着去练毛笔字,当我看到小儿子写的“集”字时,吃了一惊,我没有想到小儿子竟然能写得这么好,他写的“集”字,结构严谨、布局合理,运笔灵动飘逸,颇有几分王義之书法风彩。
我让妻子看了看小儿子写的字,她也感到惊喜。小儿子去年上高一,他上小学期间在校外辅导班上过半个多月书法班。前年,他初二暑假期间又上了半月多毛笔书法。去年初中毕业后,他在家自学了一个月左右钢笔书法,虽然他写得字不难看,但写得这么漂亮大大出乎我们的意料。
我试图摹仿他写的字,但总达不到满意效果。我只好让小儿子来给我重新演示一遍,他边把毛笔上的墨汁往纸上涂边说:“醮的墨汁不能多,墨汁多了就显不出灵动感了。”
他演示罢,我按照他讲的去练习,字果然比之前写得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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