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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到“星空”后的隔间,拿起袋子给佩虎喂饭。它是一只黑贝,抱回来的时候枕头那么大,软绵绵的。我想起那天,我和他一起去买了佩虎,他说,“你太孤单了,买只狗狗陪你吧。”我当时不以为意,心想有你就够了,哪还需要别的。现在想想,自始至终,那个人,都未曾想过陪我一生吧。
等它吃完后,我紧紧的抱了一会,直到我的身体不再发抖。然后去了公司辞职。我知道,我在一步步砍断自己可能会走向他的双脚。十年了,即便不爱,早已成为刻进骨髓里的习惯了。想改,有些难。
和经理扯了些瞎话,以想要离开这个城市为由,成功的得到了批复。心里默默的舒了一口气,可能是为自己的决心鼓掌。
出了经理办公室,我知道我还是会看到他。因为这间公司,当初是我死皮赖脸跟着他进来的。用他的话说,就是甩不掉的牛皮糖,让人浑身难受。
“你,要走?”果然,刚走到我之前的办公区,就和他迎面撞上了。他显得有些惊讶。
我知道我的心在那一刻抖得不像样,连带的我的人,也重心不稳的晃了晃。努力的强迫自己站稳后,我回了他一个特别完美的笑,“嗯,顾生,保重。房子我也退了,你以后可以回家住了。”
可能是称呼过于生硬,也可能放手放的太决绝,他愣了愣,“破,你上次这么冲着我笑我都不知道是多会了。”
我没接他的话,拿着东西朝着门口走去。
“你准备去哪儿?你现在住哪儿?”我被他扯住了手臂,我看着那双手,多少次,我像个无赖一样抓着他,不让他出门,不让他去找那些人,那些他的“朋友”。
“不用担心,我本就不是那个连饭都吃不起的孤儿,以后,好好过吧。”我继续安静的笑着,我想,我是为了给他,为了给我自己,为了给那惊世骇俗的“十年”画上个完美的句号。
他松开了我的手,没说话,我也没再给他说话的机会,很快的走出了门,走出了那个让我,让我们都窒息的空间。
什么时候,我对你的爱,竟然让我们都难以呼吸,不放过你,我们可能都会窒息而亡。
回到店里,风在吧台坐着,似乎在想些什么。
“想啥呢小屁孩儿?”一听到我的声音,他迅速扭过头看着我,脸上那单纯的笑真让人舒心,我不禁也跟着笑了起来。“哥,你回来啦。”
“诶哥,我发现一个秘密——你,爱笑了,认识你三年了,这几天才看到你笑,我以为你压根没内根神经呢。”
“丫的你才没呢。哥长得全乎着呢。”拍了一下风的头,拿起他给我的“蓝海”喝了起来。
“其实我以前挺爱笑的,即使再穷,再苦,我都没冷过脸,不过那好像是五年前了都。”
“对不起,小风。”让你面对了那么久那么糟糕的我。
“有啥对不起的,不管你啥样儿,你都是我哥,爱你还怕来不及呢。”
“你就贫吧你就。”笑的我伸手又想锤他。
“诶哥,别打头,打傻了以后国家缺了个著名设计师了就。”
一通玩笑打闹过后,他去了学校,我也关了门,一个人待在那个属于我的房间,抱着佩虎睡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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