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绝创作四忌
诗词格律
作者:李凯 著
绝诗四忌法
何谓绝诗四忌?曰可加可减、可多可少、可彼可此、可上可下是也。学者于律诗四忌又知趋避矣,故再以绝诗四忌示之,仍分述如下:
一、可加可减
如五绝之诗,加二字为七绝;七绝之诗,减二字为五绝之类。
二、可多可少
如一诗之中,一意分为四句,或四句仍归一意之类。
三、可彼可此
如咏梅之诗,可移而咏菊;咏山水之诗,可移而咏风月之类。
四、可上可下
如七绝仄起押韵之句,与第四句同为仄仄平平仄仄平。苟其不分层次,上句与下句可以互易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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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格律知识
作者:龚克明
律诗四忌法
何谓律诗四忌?一曰不工,二曰不贯,三曰不自然,四曰不典雅。初学作诗者,于前述种种忌病,既已领会,则尤当注意此四忌也。今述如下:
一、不工
律诗最重对偶,苟对偶之句配搭不匀,便不工矣。
二、不贯
律诗以第一联为起,第二联为承,第三联为转,第四联为合。苟不知起承转合之层次,而两两相凑,便不贯矣。
三、不自然
律诗于立意、造句、炼字、修辞诸法,在在皆当研究,苟其徒重对偶,于诗之意义词句生拍硬截,便不自然矣。
四、不典雅
律诗宜善于运用古典,若只将迎眸、屈指、好将、从教称字,铺张字面,便不典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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