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小朋友上课,顺便取了一下我的快递。
前几天晒了晒我的珍珠手链,越看越喜欢,便想着要再买点其它珍珠饰品了。
大冬天的,项链也没意义,于是买了珍珠的耳钉,其实现在很少戴耳钉了。工作的环境,身边的人好像都不是怎么打扮的人,就我一个人有点突兀了;然后年纪也上去了,虽然仍然有一颗爱美的心,但什么年纪穿戴什么服饰是不会错的。
理是如此,还是没挡住我败家了,遇上喜欢的,道理可以先放一放的,女人总是不讲道理的不是吗。
最主要我挺喜欢珍珠的,温婉,不像黄金那般俗气,也不似钻石那般耀眼,低调的美丽。
像我这样败家的,把我放在我婆婆那儿,大概会是分分钟要被扫地出门的。婆婆是个会把一分钱当两分钱用的,也不喜欢买这种无用的东西。所以我常常庆幸,幸亏妈妈在我身边了,不然就我这样的,要常常大半夜的拉个箱子流浪了。
生活挺辛苦的了,总该有点乐趣,不是吗?一支口红,一个饰品,一件中意的衣服,一束花就能带给你愉悦,难道不是很值得了吗?
有时候并不是这些物什本身,而且它们带给了我一种心情,就像是在灰暗屋子里出现的灯光一样,忽然就亮堂了。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