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而为人,我们要有自己的热爱和坚持,这能让我们在世界变得荒凉、慌乱、甚至荒诞的时候还可以活的像个人。
生而为人,我们也要承认自己的无知和局限,这能让我们在生出自满、自大、甚至自傲的时候不要轻易变得不像个人。
我一直认为一部作品如果因为年代久远而无法再引起人的共鸣,那只能说明它还不够好。好的作品就是能超越时代,让即使不曾经历过那个时期的人也依然能从中找到属于自己的感动。
上世纪八十年代,距离今天已过去了不少岁月。那时,阿城的《棋王》、《树王》、《孩子王》(简称“三王”)是轰动了中国文坛的,据说当时凡是读书人,嘴里无不喊着阿城的名字。今日再来读他的《树王》,时代背景变了,但人性始终没变。
《树王》写的是一个“痴人”——肖疙瘩,被安排到农场去砍树。在砍的过程中产生了疑惑,他觉得老天爷既然让树长在这儿,那就自然有它的道理在,树长大不容易,不应该轻易砍了。在他看来,树无所谓有用无用,都是大自然的杰作,所以当时流行的砍掉无用的树,种上有用的树其实就是在做无用功。于是他从砍树变成了护树,直至最后与树同亡。
为了树而死,把自己的信念寄托在树上,在旁人看来似乎是一件无法理解的事,但做人呢,或多或少都有些自己无法舍弃,无法妥协的执着。万事随波逐流,一切皆事不关己,如何显出自己对这个世界的深情?
汪曾祺有句话说的好:“人总要爱着点什么,活着才有意义。把自己生命的精华都调动出来,倾力一搏,把自己炼进自己的剑里,这,才叫活着。”
有意思的是,故事中那个一心要砍那颗最大、最古老树的“反派”——李立,同样是一个有自己的信念,且无比坚定的人。他认定了自然生长的野树是无用的树,就应该砍掉才好种上有用的树。砍树再种树是改造大自然,是人定胜天,是一件证明“我们是希望”的伟大的事。所以必须且一定要去做。
“痴”与“痴”,执着对执着,为什么肖疙瘩在书中让人敬佩,而李立却招人讨厌呢?
当然不是因为他俩的环保理念以现在的眼光看来一个科学,一个落后(在那时,他们的头脑中就没有“环保”这个概念),而是因为在肖疙瘩的执着中能让人感觉到有悲天悯人的情怀在。说到底,什么树有用,什么树无用,其实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准。但对于自己未知的事物存着敬畏,对自热、对已存在的生命做到能保护就不去毁灭是一种良知的体现。
反观李立,认定“无用”的树就应该被毁掉,凡不符合他心中标准的皆不得存在(虽然这个标准不是他自己定的,他只是无比认同这个标准)。他的执着冷酷无情,暗含着一切以“我”为准的自私,只让人感到残忍。
执着,是一种能成事的品质。但执着同样也很容易变成疯狂,该在什么地方划一条线,往往王当局者迷旁观者清。阿城的“三王”写的都是执着的“痴人”,在三者中间我最喜欢《树王》,就因为它不仅有对“痴”的敬佩,还有对“痴”的警醒。如果在捍卫自己心中认定的事物时丢了本能的善心,跨过了良知这道墙,那么所有的执着就都会变成了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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