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春节,先祝大家新年好!到初六不知道你家有没有这个习俗——求签。
今天和奶奶去寺庙求签,奶奶是心善的人,我们从清云山山脚停车场下次。父亲刚停好车,就有在车边说“老板富贵平安,新年大赚”的乞丐。奶奶说“没有零钱,等回来了再来跟我讨。”
之后求完签,奶奶从深寺里下山,一路给乞丐钱,尽管每个乞丐只有一两块,不够零钱了还特意买瓶水换了零钱。但我非常生气,原因有两个:一个是为什么这里的乞丐这么多,一路下来十几个;二是乞讨者是失去手脚或亲人的就算了,为什么有些年纪不大好手好脚不去干活来做个乞丐,凭什么要给她钱。
我跟奶奶说“为什么要给他钱?好手好脚的不去赚钱倒在这里讨吃,这种人就不应该给他钱。”奶奶平静地说“我们有一点就给点别人,奶奶也希望子孙能平平安安,佛祖保佑。”
“但是你给他钱,他以后都这么做,这是不好的!”
“不不不,别人的事情不要管那么多,人要多多做善事。”
我对这些乞讨者表示愤怒,为什么要在寺庙前集群乞讨?欺负信仰者善良吗?凭什么你好手好脚的别人要给你钱?是因为你穷得天经地义还是行善者活该善良?我们行善也要看对象,并不是所有看上去可怜的人都值得你去行善的,不分对象的行善是积恶!
记得看过一期超级演说家,有个身体非正常的父亲讲的一个故事。他和他儿子在街上遇到一个称自己父亲有重病的乞丐,儿子问他要不要给,他说给,儿子问如果他是假的怎么办,他说,那就更好了,说明他的父亲没有生病,没有受疾病的折磨不是很好吗。
这个故事当时深深打动了我。同时也影响了我的行善标准。
遇到乞丐我一般是会给予的,同时我更会尊重他的人格。
对于残疾人、几乎无生存能力的人、失所的老人、十六岁以下的穷孩子、提供病历证书的重病家属,这些真真假假的乞讨者我会只个小额如一块两块,也就当出了点援助了。
还有一群是以歌唱拉琴方式乞讨者,对于这些人,我更愿意把他们当做街头艺人,不论处于什么原因我都会给,多少看情况了。
但有这样一些人是毫不值得给予的:健全的年轻人或老人、打着亲属重病整日乞讨者、背着年幼但健康的孩子、有残疾但不影响工作者等一切因为自己懒惰而找借口来博取同情心者。
这个世界哪个人没有惰性,别人的钱也是血汗钱,你既不劳动又需要别人同情的不一样的遭遇,别人凭什么给你钱?你无疑是公众最厌的人。人要行善,但行善要分对象,积德还是积恶就在给予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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