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的开头,是一个阴雨天。
云层厚的像是快要挨到成年人的肩膀上。一切都变的黑白,连成年人智愚难辨的脸都变得模糊起来。天空一声巨响真在酝酿着一场不小的雨。
——好像来自上一个世纪的黑白照。
但是上一个世纪的社会会比现在美好很多吗?李景旭心中这样想着。
他是一个十七岁的少年,几个星期前辍学,原因是家里太穷。来到一个在地图上寻找起来十分困难的小城市送外卖。
他刚刚之所以会产生那样的想法,是因为他的外卖小摩在他读了15页的《人间失格》之后而消失的无影无踪。
他没有像同行那样盘腿大哭,他内心很平静,站在那里等待着雨的降临,等待着夜晚回去被炒鱿鱼,等待着一张张五花八门的招聘广告。
——他头一次见识到了生活最鲜活恶劣的一面。
豆大的雨点伴着轰隆巨响砸向这个世界。李景旭突然想沿着柏油马路走下去,来这里一个月,还未曾看过什么风景。
他撑着雨伞,踏着廉价处理的运动鞋走在雨里,有时候他刻意的跺一下小水摊,想找回童年的乐趣。
他展望着大雨滂沱中的久栀,故乡的山河涌上心头。
他心中有些伤感,走出社会发现原来是这么的恶劣。
李景旭喜欢小河。从前在他乡下的家门前就有一条。
他觉得潺潺的小溪流就像自身的血液,仿佛感受到了生命的流动。
“哦?怎么突然想起那条河了,我有多久没在那里静做冥想了呢?”李景旭喃喃自语道。
李景旭想起了在他童年时的某一天,在乡下,坐在河边思考。没有大城市的公园的配厢回廊,但却是李景旭最美好的日子。
——也是他回不去的好日子。
哦,对了,他的记忆还有一只伶仃的大雁。
他和它相遇在某个凉爽的秋日,在家门口的小河边。
那天李景旭照旧去河边冥想,“哗”,是一群藏在芦苇里的大雁飞起。
李景旭留念的说道:“又要南迁了。”
每年秋天,无数批大雁会经过枫林渡,在空中变幻着姿势飞向春暖花开。
他走到河边,刚想坐下来,听到——“嘎——嘎”的声音,是大雁所鸣,实在凄厉,让人不寒而栗。从芦苇深处传来,在秋日的黄昏之时,更显荒凉悲戚。
李景旭闻声,小心翼翼的向声源走去。
——他看到了一只独脚的大雁,翅膀不知是被什么东西所伤,乌黑的羽毛被折断,像地图上的秦岭曲折有序的成为一道“造型”,明显是人为。也许是同伴把它送到这里,但它知道自己将死,便不拖累同伴了。它的嘴角仍有血迹,甚至把半个喙都染红;眼睛肿的不成样子,“呼哧呼哧”的喘息着。
听到李景旭走过来,它也许是对于人类的摧残已经麻木,已经没有半点求生欲。
“大雁是忠贞之鸟,配偶死后另一只会终身不再找配偶。它的配偶呢?”李景感到疑惑,他觉得它可怜,心中生出一丝怜悯。
赶羊回来的父亲看到儿子杵在芦苇里一动不动,向他喊到:“旭子——你干什么呢!”
李景旭听到父亲的声音,回头笑了。“这儿有一只受伤的燕子!”
父亲听到没有说话,把羊赶进羊圈就去看那只燕子了。
父亲看到燕子的惨状之后,站起来左看右看,定睛,找到了想要的东西——一块石头。
他想彻底结束它的生命。
“爸你要干什么?”李景旭第一次看到父亲的面目狰狞,他有些惶恐。
“当然是砸死它,长痛不如短痛,给它一个痛快!”父亲像君临臣上,带着天子的威严和决绝——等着文武百官在应和。
李景旭错愕的抬头看着父亲,他从来没有见过父亲这样。
——那是他第一次见识到成年人的恐怖,他被吓哭了,于是他发誓长大后绝对不要成为那样的人。
“不行!你不能砸死它!太残忍了!你.......你是法西斯!”李景旭激动的说道。
父亲看到宠爱的儿子哭,无奈的摇摇头,“反正日落之前就会死。”说罢,扔下石头走了。
当太阳要摇摇西坠时,李景旭果真感到那只燕子要不行了,脓肿的眼睛一闭一合,它抬起只剩下支架的“翅膀”,似乎想要在垂危之际再次振翅高飞,它还以为自己有着丰满的羽翼呢!可是那些”善良”的人们怎么会放过它的每一根羽毛?
终于它不再坚持振翅,发出一声哀鸣,那是生命最后的绝唱,之后,脑袋垂到地上,死了。
之后的无数个秋天,李景旭都会躺在芦苇里数着飞往南方的大雁。
他离开家要去远方打工的那天,是2039年,在某一个秋日的午后,父亲叮嘱;“以后,你就要做一个不动声色的大人了......”
李景旭突然听到天空有熟悉不过的大雁的叫声,他一抬头,果真,“又是一批。”李景旭喃喃自语道 。
坐上公交时,久久望着那群远去的大雁。
再后来,就来到了久栀,就在今天,他又丢了一份工作。
李景旭继续漫无目的的走下去,走过公交站,眼睛忽然瞥到一个招聘广告——照顾宠物鸟廉售鸟服务员,工资面议。
李景旭嘴角上扬,扬成一个好看的弧度。
因为天生的美颜再加上较好的口才,女老板决定聘用,工资一个月4000。
他喜欢听各种鸟叽叽喳喳的交响曲,客人来了他总是爱搭不理的样子,把客人都气走了。
一天,老板说,“如果你的态度再这么差,我们就要考虑聘用新人了。”
之后李景旭为了不丢掉这份清闲的工作,开始认真起来。
“红嘴乌鸦有没有成鸟?”一个穿中山装的男人问道。
李景旭给予微笑,“没有了,先生,最后一只已经在昨天售出了。”
那人没有回答,转身走出店。
几天后,老板又找到李景旭,“那个客户竟然举报你,说什么这么大的鸟店连个成年红嘴山鸦都没有!还说顾客想要肯定能有!”
李景旭有些急,说:”什么东西成长都需要时间,他让我们怎么办?”
“诶,我倒是有一个办法。老板露出神秘的表情。
李景旭皱眉,示意让她说是什么。
“催长剂。”
李景旭愕然,“这件事要是被查出,你这12年的老店,要关门的!”
“放心吧,从美国引进的新的催长剂,含量虽小,但很猛,催长速度更快,国内的仪器很难查出。”
看到李景旭有些不愿意,老板又说:“工作涨三千,行吧?”
李景旭咽了咽口水,这对李景旭是个巨大的诱惑,最后,他终于败下来。
“前提是,如果我不想干了,立马结算走人!”
老板没有说话。笑了。
有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就不信你会轻易辞职,现在市场对成鸟的需求可大呢,呵呵。她心想。
果然用了催长剂之后,店里比以前更忙了,李景旭每天都在乐不可支的数着钱。根本没想着会有人拆穿这一切。
他这一干,就是两年。
这家店在这两年来赚的盆满钵满 。
而车开的越快,翻得就越快 。
市委突然检查各大宠物店,給他们来了个措手不及。
14年的老店,在一夜之间名声轰然倒塌。
再后来,李景旭拿着两年里转来的钱和家人的资助,开了一家宠物用品店。
因为吸取过教训,他知道了在做任何事的道路上都不能失掉初心。所以,生意越来越好,越来越大。
——十九年后。
现在是2060年。
事业有成的李景旭至今未婚。
世界又换了一层新面貌,全球机械化淘汰了一大波底层的人,送外卖也换成了极速的机器人外卖员,只是偶尔的,还能听到“外卖员”被人拆的七零八落的丑闻。
他想回枫林渡看看了。
当他看到家乡已经变成城市时,他心中满是失望。
他问自己,已经多久没躺在秋日的芦苇丛里数那些无数批南飞的雁群了?
真是回不去的好日子......
在李景旭想要走的时候,突然听到四角的天空中传来一声大雁的叫声。
他惊喜若狂,慢慢的转过身,像是在迎接一个暌违已久的奇迹。
而他看到的是一只极力扇动翅膀的孤鸟。
他想起了童年时在某个秋日的黄昏死去的大雁。
失望再次填满心头,他望着在灰蒙蒙的天空中的孤雁,久久没有移步。
黄昏之时,他回到家,坐在阳台上像从前坐在河边那样冥想。
“下面播报一条消息:就在早晨,世界上的最后一只大雁已老,不甘再受人类的束缚,用喙啄开枷锁,飞向了蓝天......人类的新宠旅鸽开始风靡... ...”
父亲走到电视机旁,说了声关机,那甜美的女声便消失了。
英国的大本钟换成了濒临的灭绝动物的钟,这一格,指向了大雁。全市的人在那钟声敲响的一瞬间都抬头望向大本钟,接着一阵唏嘘。
那真是最揪心的声音。
下一格,又会指向什么?
钟表的第二十四格是人类,也是最后一格。
李景旭抬头看了看厚厚的云层,四角的天空全然是鸽子灰的颜色,被人工排放的大气雕琢的愈加“新奇”。
好像有一天,也是这样的云密布天空,只不过这天不会下雨,那天李景旭的外卖小摩被人偷走了......
云层厚的像是要挨到李景旭这个成年人的肩上。
大雁灭绝了,那些躺在芦苇里数着大雁南飞的日子也灭绝了......
人类文明的陨落,还会远么?
全篇完
Ps:这篇文章的灵感来的有些意外.
周五那天,下午学校彩排,有一个环节每个班都站在塑胶跑道上。我看着那些爬山虎的藤蔓,想着夏季快来。看到王瑞霞一个人站在那里,我走过去,问——你觉得你合群吗?
她摇头,“别看我大大咧咧,其实真的不合群。你看咱俩站在这都没有人和我们说话。”
“那你觉得不合群的我们应该感到悲哀吗?”
“人心态要好一点,不合群就不合群呗。”
我还是老话——“早就明白的道理,但还是会叹气。”
突然她指向天边,说,看,那有一群大雁。
一抬头,四角的天空之上,只有一只孤雁在飞着。我问她,像不像咱们俩?
“哈哈”两人都乐了。在这种黄昏时刻。
我看到我旁边站着的是武志强,而他旁边的人在不断咒骂他。
武志强会孤单吗?身边的人是不是也都歧视他?
武旁边的那个男孩子在站队的时候,把小红旗杆揪下来扔到武的脸上。
走出校门,摆放自行车前的地方有一只死去的麻雀。我触景生情,看到太阳西落,想到诗里的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这样悲凉的场景,忍不住哭,我是林黛玉的转世么?
诶,泪点巨低。
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今天姐夫店里的顾客的夫人等着车修好了可以开走,我注意她身上批的是貂皮做的披风。据说貂的一生只有两次是可以看到光明的,一次是刚出生,一次是人们获取它的毛的时候。
似乎穿貂很潮,母亲的发小群群主在过年时宣布,过年聚会只穿貂。
只有身穿貂皮,才能凹陷你的富贵、给人以美好的气质吗?
那你为什么不剪一个和泰迪(贵妇)一样的发型?
我真是不能理解他们,我只觉得他们满满的土味和庸俗。
一句话——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不喜爱,也不要伤害,生而为人,请你务必善良!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