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简史》读书笔记14

作者: 大雨时行 | 来源:发表于2019-02-26 16:00 被阅读28次
    《中国哲学简史》读书笔记14

    1 对“百家”试行分类的第二个历史学家是刘歆(约公元前46—公元 23)。他是当时最大的学者之一,和他父亲刘向一起,校对整理皇家图书。他把整理的结果写成附有说明的分类书目,名为《七略》。

    刘歆将“百家”分为十个主要的派别,即“十家”。其中有六家与司马谈列举的相同,其余四家是纵横家、杂家、农家、小说家。刘歆在结论中说:“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这句话是说,小说家没有其他九家重要。

    这个分类的本身,并没有比司马谈的分类前进多少。刘歆的新贡献,是他试图系统地追溯各家历史的起源,这在中国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2 后来的学者,特别是章学诚(1738—1801)、章炳麟(1869—1936)大大发挥了刘歆的理论。这个理论的要义是主张,在周朝(约公元前1122—前225)前期的社会制度解体以前,官与师不分。

    换言之,某个政府部门的官吏,也同时是与这个部门有关的一门学术的传授者。这些官吏和当时封建诸侯一样,也是世袭的。所以当时只有“官学”,没有“私学”。就是说,任何一门学术都没有人以私人身份讲授。只有官吏以某一政府部门成员的身份才能够讲授这门学术。

    这个理论说,周朝后期的几百年,王室丧失了权力,政府各部门的官吏也丧失了职位,流落各地。他们这时候就转而以私人身份教授他们的专门知识。于是他们就不再是“官”,而是私学的“师”。各个学派正是由这种官、师分离中产生出来的。

    今天的我们已经知道,刘歆对各家意义的解释是不充分的,他把各家各归一“官”有时也是任意的。例如,他描述道家思想,只涉及老子,完全忽略了庄子。又如,名家与礼官的职能也并无相同之处,只有一点,就是两者都强调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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