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对婚姻的各个方面都有清楚的教导,却找不到我们所说的恋爱的依据。原来自由恋爱是世俗婚姻观发展出来的结果,并不是圣经启示的真理。自由恋爱是人们渴望主宰自己婚姻的意愿表达。在脱离上帝设定的婚姻原则后,注重主观感觉的自由恋爱,能给婚姻带来幸福与美满吗?
从圣经的角度来看,婚前的恋爱并不是必须的过程。无论是由上帝主导的史上第一桩婚姻,还是后来以撒和利百加的毫不相识就直接成婚,甚至生养十二支派的雅各的婚姻,以及圣经中许许多多婚姻的例子,都看不到今人所讲的恋爱过程。
就“恋爱”一词的含义来讲,本是男女双方之间的恋慕与相爱,这应是一种始终伴随婚姻的情感状态,而不只是婚前的一个过程。通常,人们说到恋爱,只是指婚前的某个过程。人们追求恋爱时的激情、浪漫、精彩,甚至轰轰烈烈,而对于婚姻却不愿倾心以待,以至于多少海誓山盟的恋爱却以意断情绝而终结。美好的爱情之花为什么不能结出美满的婚姻之果?当初的忘情相爱为何变成后来的相互煎熬?如果浪漫的恋爱都不能保证婚姻的幸福,人们还指望什么呢?
通常,人们把恋爱当作婚前的试探性阶段,捉情感迷藏、打心计仗,尽搞一些投其所好、欲擒故纵的把戏。等到双方玩得兴起、忘乎所以,一时冲动便要结婚。广下请帖大摆酒筵,精彩的婚礼和动人的恋情让名花无主之人艳羡不已,还没离开酒筵就想着如何展开情感攻势。但不久却传来那对当众海誓山盟之人已劳燕分飞。这着实让那些跃跃欲试的单身贵族倍受打击。所以,有些人不相信有真实的爱情和美满的婚姻,害怕深陷其中不能自拔,最终受到伤害。
其实并非没有真爱,而是我们不愿意真的去爱。圣经启示的真爱是超越、完全、毫无条件、不图回报的爱,这是神的爱。不明白神的爱的人对于爱的认识永远是肤浅的、功利的。就算想爱也是短暂、有限而又无力的。得到神的爱的人,才知道什么是爱,也知道怎么爱人。丈夫要为妻子舍己,妻子要顺服丈夫。这种相爱不是所谓的自由恋爱可以培养出来的。
爱需要勇敢的决定。这是意志的行动,而不是一种感觉。在这个意志的决定上明确相爱关系的人已经走进婚姻的客厅,预备进入婚姻的殿堂。凡不准备进入大堂的,请不要踏入客厅。那一直徘徊在客厅的,还不是真正的相爱!如果确定相爱关系,就要有明确承诺,也要向熟悉的人们公开。接下来不是彼此了解的过程,而是预备结婚的过程。因为不用了解;
因为“二人成为一体”需要坚定的意志和纯洁的爱情,以及为对方舍己的意愿。
这样看来,今人所讲的恋爱其实是可有可无的。这样说一定有人反问,没有恋爱,怎么能互相了解呢?谁说了解一定要通过恋爱?或有人问,没有恋爱,怎么知道爱不爱对方呢?如果真的相爱,就不用恋爱来证明了!如果不爱,还需要恋爱来否定吗?
基督徒不用去打恋爱“疲劳战”。若对那人没把握,就不要对他(她)有任何超过弟兄姊妹关系的表示,避免给对方错觉,更不要去谈根本没有爱的“恋爱”!如果真的喜欢一个人,就要恒切祷告,看对方动静如何,或者找他(她)倾吐心声。根据对方的明确答复再做决定。不要一厢情愿,更不要强人所难。
基督徒要弃绝世俗的恋爱,更要弃绝试婚的主张,拒绝同居的罪恶。那些想万无一失的人,以婚前同居来了解彼此的适婚程度。殊不知,这种作法是犯罪,是对婚姻的糟践,是违背创造婚姻的上帝,基督徒是绝对不可以这样做的。
愿所有未婚者能在合适的时间对合适的对象做出清楚、明白的爱的决定。愿上帝赐福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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