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都说南方人狡诈,北方人爽快,这话不一定正确,不是所有的南方人都狡诈,得区分是什么样的人,其实善良的人即便生长在南方一样也会做到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而不像某些人当面答应人家的事,转身之后立马就改变主意。
时间已经是五月了,从去年十二月份到现在已经将近半年没有结账了,大客户答应合作方只要把价钱控制在一百万之内,立马就签合同,合同拟好了之后,按正常流程走,办公室主任审核了之后,就得院长签字 。合同走到院长那里,他不签字,说要找合作方的领导谈谈。
合作方得知这一消息,想办法约签字,可是院子每天日理万机,很难约,有两次好不容易约好了,到了约定好的时间时,合作方的领导临时有会议要参加,又不能来谈合同的事。
第三次终于约好了时间,合作方三位领导都来了很有诚意,还带了商务包,还有笔记本。
刚开始,院子不同意签字,说要等省里下了文件才能签字,可是合作方塞了两条烟给他,说这个费用太高了,不能拖欠了,要尽快结账,院子就答应了他们把合同交给办公室,立马走流程给签字报账。
一次洽谈会就这么愉快地谈成了。合作方把合同交给了办公室,等待着院子签字盖章,而且催自己的职员跟踪一下进度。志在必得地认为这次谈判很胜利,曙光在前头。
时间转眼过去了一个星期,办公室审核完了合同之后,又交给了院子,可是院子迟迟没有签字。又过了几天,合作方的职员去找办公室的,办公室的负责人说“叫你们领导去找院长,还是他不肯签字。”
合作方职员打电话给领导,将这件事陈诉完了之后,领导说,你是不是搞错了,院长同意签字了。职员说,我没有搞错,我就在刚刚才找了办公室的负责人。
领导瞬间无语,说“这个人怎么这样,出尔反尔,反复无常。变化多端。”
是呀,若不是亲眼所见,怎敢相信,这样具有权威性的单位可以轻易地把已经签好的合同毁了,简直震碎我们的三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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