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劫匪
约一周前
一队约30多人的队伍在王国中心的德尔克平原缓慢进行着,几匹驮马身上负着几个箱子,几个穿着铠甲的人环绕在队伍四周四处观望着,有人还骑着一匹健壮的猎马。队伍的最中央是一辆由两匹旅行马牵引着的橡木马车。
这是一支商队。
“妈的,这雾都下了几天了!”马车的帘子被掀开,露出了一只胖呼呼的手,车里的胖子紧蹙眉头,咒骂着厌恶的天气。
他是这个商队的头领,那些身着铠甲的人,都是他雇佣来护镖的雇佣兵或者是赏金猎人。
大雾持续了好几天,严重影响了队伍的行程,本可以一周送到环河城的货物,已经误期了3天。
所以商人很生气。
也很恐惧。
他雇佣来的人大多数是步兵,只有那几个少的可怜的骑兵,30人的商队中不过10余人可以战斗。
如果碰到不怀好意的人或是匪贼之流,他的货物,他的金钱,他的性命都很危险。
他瞟了一眼旁边一个坐在驮马上吃栗子的青年,那人叫卡尔斯,一头鼠灰色头发,还算英俊的面容和看上去并不是很强壮的身躯,让商人很难想象他是一个价值15金币每天的赏金猎人。
15金币相当于1500银币,150000个铜板,普通农民家庭一个月的预算数额。
总之,卡尔斯这个来自王国在妖精国的贸易港口--金沙港的赏金猎人,雇佣费用很高。
当然他也很强。
商队在潮湿的雾气中缓慢前行。
过了半个小时左右,卡尔斯的栗子吃完了,正当他刚想去再拿一盒的时候,他突然听到了一阵不和谐的声音。
那是猎弩机簧弹射的声音,那是弩箭撕裂空气的暴鸣,那是金属击穿金属的声音,那是血肉被贯穿的声音,那是骑兵落马的声音,那是马受到惊吓的嘶声。
“敌袭!!!”他高吼道,意识到这是一伙有经验的劫匪。
商队所雇佣的3名骑兵,都是骑射手,超高的机动性与远程攻击的能力可以对步兵和射手造成毁灭性的打击,所以他们才会放暗箭干掉这些骑兵。
“他们没有骑兵。”这是卡尔斯想到的第一件事。
剩余两名骑兵也在发出了一声短暂的残嚎之后倒下,一个头颅被斜劈而下,颈动脉中的鲜血如喷泉一般喷洒而出。
一声急促的脚步闪入他的耳中--
卡尔斯的两把长刀齐齐出鞘,陡然转身,左手的锋刃向他身后的迷雾中斜劈而下,那名匪贼连惨叫都没发出来就被切开了喉管,头颅咚的一声落在了泥地里。
他没有停下,倾听着空气中低吟着的惨叫声,呼吸声,金铁交击的声音,判断着敌人的方位。一刀,两刀,他的敌人被他一击砍到,他看都不看一眼便继续前行。
“别杀我,别杀我!”
他听到了一声熟悉的声音,感觉到了莫名的愤怒。
他被耍了!
那群匪贼的目标,从一开始就是他们的货物。
那群佣兵居然丝毫没有察觉!
“一群废物!”他低声咒骂着,遁入了浓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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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德鲁很生气,他在这片平原做了十几年的土匪,从未失手的他居然在一天内两次受挫。
先是一个背大剑的红毛小子,派出一队人马去抢,没想到那小子强的可怕,整整13人无一生还。
再是派出了近半人马去抢商队,马上就要得手的时候冒出来一个用双刀的高手,他的手下被杀个七零八落--还是在雾天,突袭的情况下,商队被杀的只剩三两个人的情况下!
他越想越气,啪的一声打烂了面前的桌子。。
“来人!”
“大当家的,您这是……”一个小喽啰凑过来问到。
“老子亲自出马!”
他抄起了身旁的一把无柄铜剑--不像是这一带人常用的武器,更像是精明的妖精族工匠的手艺。
“我要让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们明白……去他妈的德尔克,我就是这片平原上的国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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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我死……别让我待在这里……卡尔斯……我求求你……”
肥胖的富商连哭带嚎的哀求着站在土匪尸体上的卡尔斯,求他能带上自己离开这里。
因为他终于见识到了这个年轻赏金猎人的恐怖实力。
他的刀光牵带着敌人的鲜血,仿佛割草一般轻描淡写的挥砍斩杀,他收割了所有人,包括那个收受了土匪的贿赂而没有通报同伴的叛徒哨兵。
“那你得丢掉一半的货物。”卡尔斯说出了他的要求。
“什么?!一……一半?!这不可能!绝对不可能!”商人听到这个条件眼珠子都要飞出来了,货物就是他的老命,要是让他丢掉一半货物比让他这个视财如命的胖子去死都难受,更何况他已经误期3天,要是让买家知道了,他会亏出血的。
“那我走了,你等死吧。”卡尔斯干巴巴的甩出一句话,转身做出要离开的姿态。
“别走!”胖子咬了咬牙“我扔!我扔就是了!”
卡尔斯嘿嘿一笑“这就对了嘛。”旋即走近了商人“你是个聪明人,你知道该怎么办吧?”
“怎……怎么办?”商人有点不知所措。
“加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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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巴斯擦了擦汗,把滴血的大剑背在身后,心想要不是老子身手好早就被抢了。
草地上七扭八歪的躺着一群匪贼的尸体,可没有一具尸体上有明显的剑伤,全都是像是被一头牛迎面撞上一样被拍的筋骨尽碎。
是的,就是“拍”。
兰巴斯作为一名铁匠,如此年轻能锻造黑石已是极高的天赋----但也仅仅如此了。
“爷爷说的对……我还欠些火候。”他喃喃道。
他的黑石重剑,没有开锋。
并非兰巴斯偷懒就事,而是他根本没有为黑石开锋的能力,所以大剑还只是个半成品。
但是,这就够了。
兰巴斯的重剑几乎门板大小,黑石的恐怖重量使其在挥舞时能具有巨大的动能,用宽大的剑面拍都能把人拍死。
他掏出地图,开始寻找环河城的位置。
半小时后,他看着浓雾放弃了。
蓦地,他忽然听见了前方传来打斗的声音。
“八成是土匪,”因为迷路而愤怒的他说“我要去拍死他泄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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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的尸体躺在草地上,脖子处有一条血线。
那柄无柄铜剑悬浮在兰德鲁身前,只见他中食二指并为剑决,向前一指!
同时,卡尔斯抽出双刀暴冲而来。
不是因为他有多喜欢这个商人,他才懒得给这个守财奴报仇,但是这个土匪头子明摆着要杀他!
白光一闪,空气中响起了一阵金属碰撞声,像雨滴一般密集。
卡尔斯硬生生地被那柄飞剑截在了半途中,甚至还在身上留下了几个血口。
“哦?金沙港的赏金猎人?”兰德鲁眉头一挑“只有金沙港的赏金猎人才有这种躲避的本能,每次都以最大的程度避开了攻击。”
“但是,你不可能避开所有的攻击啊……伤口再小,也会流血,血,总会流干的……”
卡尔斯没有说话,默认了他的说法。
他万万没想到,区区一个土匪头子,居然会使用妖精族的御剑术!
御剑术,妖精族秘技,可令剑刃凌空飞起,在使用者的念力操纵下劈砍斩杀而不费吹灰之力。
当卡尔斯看到这个的时候,不知怎么想起了那个妖精族的蛮不讲理的小姑娘。
他知道,他要速战速决。
不然,就如同那个土匪所说的----
血,总会流干的……
他仍旧没有说话,但他的瞳孔深处闪烁起了诡异的蓝光----他愤怒了。
兰德鲁惊诧了。
“呵呵呵呵呵呵,本都是金沙港出来的人,可以饶你一命的……”他话锋一转“但是我能感觉到,你身体里有不寻常的东西啊……”
“我兰德鲁今天就是把你大卸八块,也要看看你身体里藏着些什么!”
“杀我?”卡尔斯嘲讽地说“你还不配!”
卡尔斯再次暴冲而起,双刀向着兰德鲁的头颅砍去。
兰德鲁看到了他冲锋的速度不由得大吃一惊,他暴喝一声,召剑回防!
“咯嚓”
铜剑碎了。
卡尔斯的剑上发出了淡淡的蓝光。
兰德鲁的脸上闪烁着复杂的表情,有惊诧,有绝望,有不甘……
为什么这小子能够使用死亡气息!
可是一切都结束了。
双刀流,一式!
“燕反!”
卡尔斯收刀入鞘,只听得“咚”的一声,兰德鲁的头颅应声落地。
他大喘着粗气,咳嗽了一声,竟然咳嗽出了一口黑血。
果然还是用到了“那个”的力量吗?
我还是……还是不够强啊!
而正当他喘息之时,他看见一个巨大的黑影穿过浓雾向他袭来!
“嘭”的一声,他被那沉重的事物拍中,这次他再也顾不得别的了,召来了一部分“那个”的力量保护自己的性命。
他被一击拍到,陷在泥地里半尺深。
他感觉自己的五脏六腑都在嗡鸣。
这是何等恐怖的力量!
而忽然,他听到了一个青年朗声说道----
“唉?土匪死了!”兰巴斯挠了挠头“我拍错了?”
说着,他把巨剑立在了地面上。
“我**********”卡尔斯一跃而起,大骂道“拍错了?你差点把老子拍死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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