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读了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小说描述了思特里克兰德舍弃了自己股票经纪人的工作和生活,奔赴自己理想的故事。书中作者除了写到思特里克兰德还用不多的笔墨描绘了几个不同的人物:思特里克兰德的情人勃朗仕以及书中“我”的一个相识的人亚伯拉罕医生。
作者将这些人都设定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在世俗的世界里有一个美满幸福的生活,可对他们来说这都是表象。
斯特里克兰德,作为股票经纪人,在外人眼里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一双儿女,一个体面、能干、得体的妻子,一切似乎非常完美。而斯特里克兰德却不顾一切的想要逃离。
而勃朗什也是,她曾是一个罗马贵族的家庭教师,被男主人骗去了纯真的爱情,身临绝境准备自尽时,幸遇好心的平庸艺术家施特略夫,二人结了婚且非常“幸福”。然而,这又是一个貌似安宁娴雅、令人愉快的家庭,一件人为的精品,脆弱到不堪外界的轻轻一击。
亚伯拉罕医生才华出众,考取了医学院的奖学金,年时间里拿遍了所有的奖励。同时被授予外科医生和内科医生,他的出色是被大家公认的,他被选进了医院的管理层。让他却抛弃了自己一切来,到了亚历山大港当了一个最基层的医生。
毛姆在小说中曾试图解释这一切,他写道:
我总觉得有些人没有出生在正确的地方,偶然的命运将他们丢到特定的环境里,但他们总是对某个不知在何处的家乡念念不忘。
他们是生身之地的过客,从孩提时代就熟悉的林荫小径、或者曾玩耍过的热闹街道,都无非是人生路上的驿站。
他们始终把亲友视为陌路,对生平常见的环境毫无感情。也许正是这种疏离感,推动他们远走高飞去寻找某种永恒的东西、某片能让他们眷恋的土地。也许正是某种藏得很深的寻根意识,敦促这些天涯游子重返他们的祖先在氤氲的太初便已离开的故地。
有时候人会偶尔造访某个地方,却神秘地感到这就是他的归宿。
这就是他朝思暮想的故乡,尽管身边的环境他从未见过,尽管当地的居民他素未谋面,他却愿意安顿下来,仿佛这些都是他生来便已熟知的。在这里,他的心终于不再躁动。
对于毛姆的解释,我深以为意。
我一直以为,人大多生而平凡,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光芒。不是每个人都有条件和勇气寻找“故乡”,可人活着就要找寻到自己生命里的光芒。
有些人忙忙碌碌,终究忘记了“家乡”,而有些人却终生难忘。可每个人心中都要有光,才能活得潇洒舒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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