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有做读书笔记的习惯。以前,我也有。因为我想把书中好的句子记下来,考试写作文的时候可以用上。后来,我就没有了。因为在这忙于生计的生活里,忘记了读书的习惯,也忘记了做读书笔记的习惯。我不是愿意的,起码我现在想起来,还是感到可惜。
至于书评,我也从未像今天这般在看完一本书后再这郑重其事地写了起来。我没有了读书的习惯,不过,我还是断断续续读了几本书的。每到一个城市,我必须办一张那个城市的图书证,借过的书寥寥,不过,看过,还是留下了痕迹。这要感谢我的男友,他是个爱读书的人。大学毕业后,因为他,我就这么跟着他读了几本,其中一本就是村上春树的《国境以南太阳以西》,而今天谈的《且听风吟》,不是他推荐的,却是因为他才看的。
上午,和父母一起去医院看望了生病的姨父后,父母驱车回了家乡的城市,而我便一个人坐地铁回住处。在站台等待列车的时候,大学同学敏敏给了我一个电话,她说要去书店。我问为何。她说去学习,要考试。我说,那我一会儿也去书店吧。好久没有去看看了。可是到了购书中心,满满的都是人,几层的空间,仿佛被挤满了,都快溢出来。我直奔文学馆,找到了《挪威的森林》。我男友说这本书很好,只是我一直未看。
对不起,我没有买书。我是喜欢买书的人,和我男友一般,我希望以后我的家有一个书房,有一个书架,里面都是我们的书。也许一半是中文的,一半是西班牙语的。我本想在那儿看看这本书如何,之后可以在Kindle上再买来看。可惜,人实在太多了。我想,还是图书馆适合我。
接着,我又去了图书馆。在偌大的图书馆内,也是直奔外国文学馆,在书架与书架间,寻找《挪威的森林》亦或村上春树的字样。可想而知,我没有找到《挪威的森林》,不知是被借完了,还是被其他人拿去阅览了,我拿着从图书馆电脑记下的I开头的图书编号,对着有些不是很规律的图书摆放感到无可奈何。所幸,我有找到几本村上春树的书,其中一本就是《且听风吟》。
比起其它的,我想看它,首先我来图书馆是看书的,打发一下周六的无聊下午。我需要选择一本书。另外,既然我看不了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那么看看他的第一本作品,那也未尝不可。
我看的还是林少华翻译的版本。在我印象中,我之前看的《国境以南太阳以西》也是他的版本。有这么一系列。书的开篇是林少华写的关于这本书的一篇类似序之类的文章,长长的几页。不过,我看书的习惯是,不会先看序。就好像你看电影之前读了有关这部电影的影评一般,有着强烈的剧透感。所以我选择直接进入书的正文。
第一篇是村上春树以自己的口吻交代了写这本书的缘由。说来也是很普通,和大多数一样,某天,突然有这么个念头,觉得自己要写小说,或者说写作,所以开始写了。后来看到征文启事,想要投稿。投了,我们开始知道谁是村上春树了。这是他的第一部作品,也是他的成名作。
我带着“这是他的第一部作品”的想法开始看的,而书的开头也让的感觉更加深刻。
第一个出现的人物,除了“我”,便是“鼠”。除了看动画片,或者小时候的童话故事,我很难看到一篇文学小说的人物以'鼠”为名。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我看得不是很多。这个人物,印象很深刻,名字深刻,而说的话也是让人不由深思。他开头说的就是“什么有钱人,统统是王八蛋!”然而,他自己也是有钱人家的儿子,且不管他家是做什么的。或许是因为鼠最后成为了一个写作的人,他说的话在后面愈加有着耐人寻味的韵味,比如说"汝等乃地中之盐"。我不敢说,我能读懂全部,我能感受到一些。
书中故事的主线是以“我”和“鼠”的友情走向,中间发生了种种,“我”把我身边发生的事情,认识的人都一一道来。我看来,“鼠”最后成了作家,有点必然性,因为,我总觉得里边的“我”不是“我”,而“鼠”才是真正的“我”。他最后没有回去大学,开始了自己的写作。而“我”回去了。
另外一个让人回味的是,书中提及到了三个和”我“发生过关系的女生,有懵懂的少女,无家可归的女孩,和一个大学里的最后以死亡说离别的女生。和一个送”我“唱片女生。这些都已经不在"我”的生活里。而书中还有一个比较重要的人物就是,一位喝醉酒的女生。她也喜欢听唱片。文章看完,我不是很确定,那天晚上,他们是否发生了关系。因为孩子没有了,可是,谁的呢?
我大胆猜测,也许,她是爱他的。不过,这很有可能我乱想的。
还有一个值得一提的,就是书中还有一个中国人,杰。我之前有看过一个说法,说村上很多书里都有提到过中国,其中一个去年在微博闹得挺火的就是《骑士团长杀人事件》里关于中日战争的内容。我还没看,而这个也是听说。我想,我会自己去求证的。一部一部来。
我和很多人一样,喜欢村上春树的书,是因为他的书,他的故事让我觉得,悲而不伤。故事里有很多让人惋惜的细节,可是我没有很伤感,好像觉得这样刚刚好。这就是文字的魅力吧,村上把文字写得轻快,描述了人生里我某些残酷,而我们看懂了,也不会太过绝望。
故事的结尾,就这么结尾了,就是平平淡淡的生活。
我不觉得我百分之百读懂了这本书。但是,我是喜欢的。因为我想再看一次。书中还有许多句子,我未曾参透,如:“不存在十全十美的文章,如同不存在彻头彻尾的绝望”,还有书中提到尼采的话:“白昼之光,岂知夜色之深”。
任何值得回味的东西,都是欢喜的。
我第一篇书评到这儿就差不多结尾了。其实,我不知这算不算是书评,也许充其量就是一个碎碎念的文章。我不是专业的,但是,这将是我的一个开端。关于读书,关于读书笔记,关于书评。
我要谢谢我的男友。因为他,我还不曾真正放弃看书,读书。人生的伴侣,不过如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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