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在十八岁的时候问我,到哪儿去?我会很明确地回答,去学校。那时的我觉得目标非常明确,读书、工作、结婚、生子、老去、死亡。可是现在如果你问我到哪儿去?我不知道怎么回答,也不知道会抵达何处?
曾经读过余华的《十八岁出门远行》,主人公我年青气盛,带着父亲给的红色书包出门远行,相信一定会到达自己向往的城市。出门是件快乐的事,嫌步行太慢,付支烟换取免费搭车还沾沾自喜,可是路上遇到了意想不到的事情。汽车抛锚了,一些人抢走了车上的苹果,他们甚至打伤了阻拦的“我”,而苹果的真正主人——司机却在一旁漠不关心。最后,最后司机拿走我的行李,骄傲地离去,“我”成了唯一的受害者,孤零零站在抛锚的车前。“我”怎么也到不了想抵达的地方。余华运用先锋小说的写法,把人生旅途简化成搭车远行,遇到群体暴力无能为力,司机在群体面前是弱者,在“我”面前又化身强者,淡定地夺走“我”的一切,父亲为我出门准备的知识储备无法应付社会上的人和事,只能独自面对和承受。余华在小说中强调的是过程。
最近读奈保尔的《抵达之迷》,他强调的是抵达。时间是抵达一个个节日,人生是抵达一个个地方。他也是十八岁出门远行,他盼着远离殖民地小岛的生活,去书本上描写和自己想像中的富裕优雅的英国上学,成为作家。像所有到别的国家居住的人那样,他对新的国家抱有一定的憧憬,一定的期待。然而,现实往往没有想象那么美好,这个在纸上看似诱人的英国给他带来的是陌生、迷茫、惊喜和失望。
“抵达之迷”是但丁国超现实主义画家乔治·德·基里科的一幅画。这幅画画了一个抵达港口城市和一个当地人的见面,作者用这幅画的名称做书的名称,是因为受此画启发,他决定写自己为了什么目的抵达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他出国是想亲眼见识一下他在无数本书中看到的欧美世界,这个真正的文化源泉。可是,他所看到的欧洲并不是他所读到的,因为他喜欢的那些名著已经过时了,现在的世界变换得太快了。常青藤在慢慢的覆盖那些过了时的人和他们那过了时的理念和周围,改变了这块地方原有的容貌。乌鸦以前生活的地方无法筑巢,需要寻找新的土地。乌鸦飞过,带来无数的变化。
在经历过很多事后,他决定完成年轻时未能完成的计划,从一个新的角度来写书。他把自己分成人和作者,这两个先开始可能不想相认的人格。他认为这本书的主题之一是抵达和告别,是死亡,描写死去的过去,哀悼逝去的曾经,告别英国,告别妹妹,告别自己的祖先。
我觉得自己像余华书中的“我”,出门远行没有真正的目的地,在行驶中不断经受挫折,改变目标。也像奈保尔书中的“我”,把目的地相象成诗和远方,到达时才发现远方没有充满诗意,有的是聒噪的乌鸦,还有看起来疯长的可以改变一切的长青藤。回到故乡也成了陌生人。人生原就是不断抵达,不断告别的过程,每一次抵达时的美好,都会变成熟悉后的眷恋,改变后的失落,最后免不了是告别和消亡,所以可以学着奈保尔把自己化成两个人,用作家的眼光观察自己的生活,观照自己的内心,从而抵达合二为一的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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