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还未成名的披头士刚成为利物浦地下俱乐部“洞穴”的主要演出乐队。当时音乐在利物浦已经不仅仅是周末的甜点,当地的流行音乐已经酝酿好了制造明星的条件。那年10月,约翰·列侬和保罗·麦卡特尼去巴黎玩了两周,以庆祝自己即将到来的21岁生日。巴黎的朋友以热情的方式招待了这两个来自英国社会下层的年轻人。10月底,从巴黎经伦敦回利物浦途中,两人在伦敦的Anello&Davide鞋店里看到了切尔西靴,流畅的线条,尖头,侧面用松紧来保证穿脱方便,再加上古巴厚跟,既有设计感,又古怪。于是,他们决定为乐队定制四双。
那年年底,NEMS唱片店老板布莱恩·爱泼斯坦(Brian Epstein)去“洞穴”看了披头士的演出,被前所未见的音乐风格震撼,决定就此改行做他们的经纪人。
对爱泼斯坦来说,此时的披头士还有很多缺点,永远迟到,舞台上吸烟、骂人。他开始了对披头士形象的改造。他认为,真正出色的表演者应该娴熟掌握音乐工业的规矩。皮衣和牛仔裤只适合“洞穴”,如果想要征服更广泛的娱乐行业媒体,应该永远在观众面前保持“整洁”。保罗·麦卡特尼非常支持爱泼斯坦的决定,他劝其他人穿上西服套装,既可以区分于其他乐队,还可以提升乐队形象。而约翰·列侬则对每个让步和循规蹈矩报以厌恶。正是麦卡特尼和列侬两个极端的相互平衡中,披头士经历了从摇滚歌手到流行巨星的转变。
1962年6月6日,披头士前往EMI唱片公司著名的艾比路的录音室试音,一段传奇就此开始。多年后,西服套装和窄版领带都成了披头士的标志,而他们脚上的切尔西靴,则是唯一没有被爱泼斯坦改造的那个“洞穴”披头士。
个人风格是指一种穿着上的个性表现,不但表现在你穿什么服装,更重要的表现在你的穿法上以及着装以后举手投足的姿态。具有个人风格的人不一定是流行趋势的跟随者,也不一定是创造者或标新立异的人。有风格的着装不一定是昂贵的。个人风格不是用钱可以买到的,最要紧的是知道穿什么使你看上去最美,以及怎样穿才能显出人体与服饰交融混合的美。
流行最佳马丽莱因·伯森写到:“个人风格是一种含有的天赋,某些人就是有办法利用完全新奇的方式搭配组合各种服饰配件。他们就好像配备了雷达一样,可以观察到某种其他人无法发现的共同的特色。”或许,爱泼斯坦就是这种人吧。所以,只有找到了适合自己的风格,你的体貌特征才能与服饰间出现规律性的结合,使你的形象给人带来无与伦比的贴切感。
服装款式的种类纷繁复杂,恰当的服装搭配能够提升人的整体形象。可以根据自身的五官、身材、性格、职业等体貌、气质、社会特征,提炼出个性风格,把自己的内在审美情趣与个性通过服饰的外在形式表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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