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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子》学习第122天《小匡 第二十》第18~20段

《管子》学习第122天《小匡 第二十》第18~20段

作者: 流水王丽霞 | 来源:发表于2024-04-10 08:27 被阅读0次

    《管子》学习第122天《小匡  第二十》第18~20段

    原文阅读

            正月之朝,乡长复事,公亲问焉,曰:“于子之乡,有居处为义好学、聪明质仁,慈孝于父母,长弟闻于乡里者,有则以告。有而不以告,谓之蔽贤,其罪五。”有司已于事而竣。公又问焉,曰:“于子之乡,有拳勇股肱之力,筋骨秀出于众者,有则以告。有而不以告,谓之蔽才,其罪五。”有司已于事而竣。公又问焉,曰:“于子之乡,有不慈孝于父母,不长弟于乡里,骄躁淫暴,不用上令者,有则以告。有而不以告,谓之下比,其罪五。”有司已于事而竣。于是乎乡长退而修德进贤。公亲见之,遂使役之官。

          公令官长,期而书伐以告,且令选官之贤者而复之。曰:“有人居我官有功,休德维顺,端悫以待时使。使民恭敬以劝。其称秉言,则足以补官之不善政。”公宣问其乡里,而有考验。乃召而与之坐,省相其质,以参其成功成事,可立而时。设问国家之患而不疚,退而察问其乡里,以观其所能,而无大过,登以为上卿之佐。名之曰三选。高子、国子退而修乡,乡退而修连,连退而修里,里退而修轨,轨退而修家。是故匹夫有善,可得而举也;匹夫有不善,可得而诛也。政既成,乡不越长,朝不越爵。罢士无伍,罢女无家。士三出妻,逐于境外。女三嫁,入于舂谷。是故民皆勉为善。士与其为善于乡,不如为善于里;与其为善于里,不如为善于家。是故士莫敢言一朝之便,皆有终岁之计;莫敢以终岁为议,皆有终身之功。

            正月之朝,五属大夫复事于公,择其寡功者而谯之曰:“列地分民者若一,何故独寡?何以不及人?教训不善,政事其不治。一再则宥,三则不赦。”公又问焉,曰,“于子之属,有居处为义好学,聪明质仁,慈孝于父母,长弟闻于乡里者,有则以告。有而不以告,谓之蔽贤,其罪五。”有司已事而竣。公又问焉,曰:“于子之属,有拳勇股肱之力秀出于众者,有则以告。有而不以告,谓之蔽才,其罪五。”有司已事而竣。公又问焉,曰:“于子之属,有不慈孝于父母,不长弟于乡里,骄躁淫暴,不用上令者,有则以告。有而不以告者,谓之下比,其罪五。”有司已事而竣。于是乎五属大夫退而修属,属退而修连,连退而修乡,乡退而修卒,卒退而修邑,邑退而修家。是故匹夫有善,可得而举;匹夫有不善,可得而诛。政成国安,以守则固,以战则强。封内治,百姓亲,可以出征四方,立一霸王矣。

    字词注释

    [1]朝:朝会。

    [2]复:答复。

    [3]质仁:质朴仁爱。

    [4]长弟:敬长爱弟。弟,通“悌”。爱弟曰悌。

    [5]竣:结束,退下。

    [6]拳勇:勇壮。股肱:大腿和胳膊。这里指四肢。

    [7]筋骨:韧带及骨骼。引申指身体。

    [8]骄躁淫暴:骄傲、急躁、放纵、暴虐。

    [9]用:奉行。

    [10]下比:庇护坏人。比,勾结,庇护。

    [11]役之官:成为官府的差役。役,辅助,打下手。

    [1]期:周期。这里指一年。伐:功劳。

    [2]复:复查,核实。

    [3]休德:美德。顺:通“慎”。谨慎,慎重。

    [4]端悫(què):正直诚谨。

    [5]称:举,列举。秉言:谤言,民间的非议。秉,通“谤”。

    [6]省相:省视,观察。

    [7]时:等待。

    [8]疚:本义为疾病。这里指后悔,即回答不上来。

    [9]登:升迁,提拔。上卿:高级官员。佐:助手。

    [10]三选:指乡长、官长和国君三级的选拔。

    [11]匹夫:古代指平民中的男子。也泛指平民百姓。

    [12]诛:责罚。

    [13]罢(pí)士:无行的男子。后文“罢女”则为无行的女子。罢,不具备好的品质。和“贤”相对。

    [14]出:弃逐,离弃。

    [15]境:疆界,边界。

    [16]舂谷:舂捣谷物。古代女奴所服的一种苦役。

    [17]谯(qiào):责备。

    [18]列地:分封土地。列,同“裂”。分裂,划分。

    [19]再:两次。

    [20]立一霸王:成为一个霸王。这里指建立霸王的功业。

    译文参考

              正月的朝会,乡长来答复政务,齐桓公亲自询问乡长,说:“在你们的乡里,有平时践行道义、喜好学习,聪明智慧、质朴仁爱,对父母孝顺,敬长爱幼而声名在乡里传播的人吗?有这样的人就要报告给我。如果有这样的人而不报告给我,那就算是埋没人才,这就犯了五种罪。”有司报告完自己的政务要退下了。齐桓公又问:“在你们的乡里,有不孝顺父母,在乡里不敬老爱幼,骄傲、急躁、放纵、暴虐,不奉行长官的命令的人吗?有这样的人就要报告给我。如果有这样的人而不报告给我,那就是庇护坏人,这就犯了五种罪。”有司报告完自己的政务退下了。接着,乡长退下后回去展开德政,推举贤人。齐桓公亲自接见了他们,让他们在官府当差役。

          齐桓公让官长满一年后把他们的功劳记录下来报告给他,而且命令挑选官府中贤能的差役上报。齐桓公说:“有人在我的官府中立了功劳,品行美好而谨慎,正直而诚谨,等待着国君的任用。他能够让百姓谦恭有礼而奋勇进取。他列举出来的百姓的谤言,也足够用来弥补官府政务的缺陷。”齐桓公还询问乡里,核查他的功绩。然后召见他一起坐着,观察他的素质,来考察他的功绩,如果事实成立,就让他等待任用。询问他国家的忧患却能对答如流,退下后去询问他的乡里来了解他的能力,如果没有什么大过错,那就可以提拔成为上卿的助手。把这样的流程称为三选。然后高子、国子退回去治理乡,乡长退回去治理连,连长退回去治理里,里长退回去治理轨,轨长退回去治理家。因此平民百姓有行善的,就可以被发现并得到提拔;平民百姓有行恶的,就可以被发现并得到责罚。政事确定后,乡中没有僭越长辈的行为,朝中没有僭越爵位的事情。无行的男子没有伍接收他,无行的女子没有人会娶她成家。多次抛弃妻子的男子,就要被驱逐到境外。出嫁过多次的女子,就让她充入舂谷的劳役。这样的话,百姓们就会勤勉于行善。所以士人与其在乡里行善,不如在里中行善;与其在里中行善,不如在家中行善。因此士人不敢贪图短暂的利益,都会有全年的打算;不敢只考虑一年的事情,都会有一辈子功业的计划。

          正月的朝会,五属大夫来向齐桓公答复政务,齐桓公选择功绩较少的责备说:“大家分封的土地和百姓是一样的,为什么只有你的功绩比较少?为什么比不上别人?如果教导训诫百姓没做好,政事处理不得当,一两次还可以饶恕,三次就不再原谅了。”齐桓公又问:“在你们的属里,有平时践行道义、喜好学习,聪明智慧、质朴仁爱,对父母孝顺,敬长爱幼而声名在乡里传播的人吗?有这样的人就要报告给我。如果有这样的人而不报告给我,那就是埋没贤人,这就犯了五种罪。”有司报告完自己的政务要退下了。齐桓公又问有司:“在你们的属中,有身体勇壮、四肢有力,身体素质出众的人吗?有这样的人就要报告给我。如果有这样的人而不报告给我,那就算是埋没人才,这就犯了五种罪。”有司报告完自己的政务要退下了。齐桓公又问:“在你们的属里,有不孝顺父母,在乡里不敬老爱幼,骄傲、急躁、放纵、暴虐,不奉行长官的命令的人吗?有这样的人就要报告给我。如果有这样的人而不报告给我,那就是庇护坏人,这就犯了五种罪。”有司报告完自己的政务退下。然后五属大夫退回去治理属,属长退回去治理连,连长退回去治理乡,乡长退回去治理卒,卒长退回去治理邑,邑长退回去治理家。因此平民百姓有行善的,就可以被发现并得到提拔;平民百姓有行恶的,就可以被发现并得到责罚。这样,政事确定,国家安宁,用来防守就会很坚固,用来征战就会很强大。国境内环境安稳太平,百姓们相互亲近,那就可以向四方征战,成就一番霸王的功业了。

    核心内容解读

          这几段内容讲述齐国建立的人才选拔和考核制度。“有为义好学、聪明质仁、慈孝于父母、长弟闻于乡里者”,“有拳勇、股肱之力、筋骨秀出于众者”,由乡长向国君报告,国君亲自接见。如果有这样的人才而乡长没有报告,就是“蔽贤”,属于犯罪行为。推举出人才以后,要委任官职,考察他办事的能力;调查乡里的意见,而加以验证;召其共坐,观察他的素质。通过考核的,就待时任用,各方面表现优秀的贤才可以被提拔为上卿的助手。这一考核制度称为“三选”。所谓“三选”,就是乡长、官长与君主三次选举考察。其事又见《国语·齐语》。上述诸侯与地方官定期举贤贡士之制,或有理想成分而不能全指为信史;但其所叙之制,与汉代秀孝察举确有相似之处。

            这样的人才选拔和考核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官爵和待遇世袭的“世卿世禄制”,为品德好、能力强的普通人提供了发挥才能的机会,为国家的发展、强大提供了人才保障。

          战国之时考课制度已有相当发展,《商君书》《韩非子》《战国策》等史籍之中,都有相关设想或记载。《尚书·舜典》:“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周礼·天官·大宰》:“岁终则令百官府各正其治,受其会,听其致事,而诏王废置。三岁则大计群吏之治而诛赏之。”这些都把考课与官员的黜陟诛赏联系起来。官僚政治之发展,必然会使功次年劳成为常规性的晋升标准。先秦的“荐举”选官方法和思想,构成了汉代察举制度得以诞生的条件与前提。

    《管子》学习的背景知识

    西周时代的天下体系(上)

            什么是天下体系呢?它是在2000多年前,周公创制的一套世界政治秩序,由分封制度、礼乐制度和德治原则组成。

            天下体系是一种世界政治秩序,因为天下体系的思考单位不是某一个国家,而是天底下所有国家,也就是当时的全世界。当然了,古代由于知识的局限,周人实际知道的地理空间只有很小的一片,不是真正的全世界。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们想象一个可以容纳天下所有国家的世界政治格局。

            如果对标世界上其他古老文明,你会发现,这件事情很反常。按照一般的历史规律,部族社会自然而然发展成国家,然后从国家出发去思考政治问题。比如古希腊政治,就是从城邦国家开始的。

          那么,周人为什么要突发奇想,直接超越国家政治,从天下开始建立政治秩序呢?可以合理推断,周人之所以会这么做,不是因为他们有特别超前的政治理想,而一定是为了解决某个特殊的政治难题。根据赵汀阳的推演,周人发明天下体系,是典型的“形势倒逼改革”。

          让我们回到“武王伐纣”的历史现场。那时,周只是偏居中国西北部的一个小邦,到底有多小呢?据史学家考证,当时周的人口最多六七万。再来看殷商王朝这边。商朝的政治中心在中原地区,有发达的农业和技术,人口可能过百万。双方实力非常悬殊。

          不过,商纣王暴虐无道、大失民心,而周文王和周武王相传很有美德,在小邦中很有号召力。当武王伐纣时,这些友邦纷纷发兵支援。周武王正是靠着友邦联军的支持,才一举击败了商纣王号称70万的大军。

          灭商之后,周以一介小邦而获得了天下万邦的领导权,这是了不得的成就;然而,这也给周人出了一道历史上从未出现过的难题,就是:如何在自身实力不够的情况下,做到以小治大、以一治众?

          在周之前,天下一直是由武力最强的部族作为霸主来实施统治,近代以来的世界霸权体系也是相同的逻辑。强者为王是自然秩序,也是动物界普遍存在的秩序,并不能算是人类的制度创造。

          但现在,周人因为实力不够,在逻辑上就已经否认了霸权统治的可能性。摆在他们面前的只有一条路,就是,发明一种具有政治正当性的世界秩序,一种主要靠制度吸引而不是武力威慑的统治方式,这就是天下体系。

          天下体系超越了国家利益,以“世界利益”为政治思考的出发点。道理很简单:如果周王只考虑本邦本部族的利益而不考虑天下万邦的利益,那么他就是在走商纣王的老路;历史已经证明了,连武力值爆表的商纣王都无法稳坐江山,实力弱小的周王就更不可能了。所以,对周王来说,想要维持自己天下共主的地位,就必须把世界利益置于国家利益之上,把世界政治置于国家政治之上。

          天下体系的核心理念,是“天下无外”原则。“无外”就是无所不包的意思,天下是“天下人的天下”。它从根本上取消了“外人”和“敌人”的概念,没有人被认为是不可接受的外人,也不存在绝对的、不可化解的敌人。这就从逻辑上排除了“异教徒”概念,任何邦国只要愿意,都被邀请加入到天下体系中来。这才是《诗经》里说的,“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意思。

          据考证,接受了周王分封而加入天下体系的诸侯国,共有七八百个。其中,周贵族和异姓功臣新建的国家,也就是“封国”,有71个;而原本就存在的国家,也就是“服国”,有600多个。在每个诸侯国之下,又有贵族士大夫的封地,称为“家”,这就形成了“天下—国—家”这三层政治单位。

            这三层单位的政治秩序是同构的,非常像现在流行的“分形结构”:每个局部都是整体结构的复制,政治秩序在这个系统中是可以普遍传递的。也就是说,家庭的伦理秩序可以外推到天下,所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而“天下无外”的政治秩序也可以庇护每个家庭,所谓“天无私覆、地无私载”。这就避免了现代政治中,国家层面推崇的价值在世界层面就崩塌了的情况。

            当然,光有一个“天下无外”的理念还不够,你还必须给天下万邦一个无法拒绝的理由,为什么要加入这个体系而不是独善其身。周公给出的理由,就是前面提到过的“德治”。根据赵汀阳的理解,“德治”并不是伦理学原则,而是经济学原则。最初,中国的“德”和古希腊人推崇的“正义”概念差不多,是指一种正直、公正的做事原则。后来,“德”在公正的基础上多了一层意思,就是“让别人得到利益或好处”,有德就是做善事、给别人恩惠。

    (未完待续)

    参考资料

    《天下的当代性:世界秩序的实践与想象:特供版》,赵汀阳,中信出版集团,2015年12月

    《管子(全二册)——中华经典名著全本全注全译丛书》,李山 轩新丽 译注,中华书局,201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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