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峰从公安院校毕业后顺利地成为了小镇上的一名人民警察。他头脑聪明又好使,颇受领导和朋友喜爱。一直以来,阿峰都是过着身边朋友如云的日子,上班之外,与各种场合的人来来往往,变换着不同的女朋友,日子别说有多快活了。所以,他从来没有想到有一天自己会跟“英雄”这两个字扯上关系。
那天,因工作需要,他和市局、县局同事一起出发到了a城,工作结束后,准备好好享受一顿a城特色美食的三人遇到了特殊情况。
一大群人组成的人圈里不时发出一阵一阵的尖叫声,初于职业敏感,他们三人挤进人群一探究竟。人圈中间,一个歇斯底里状态的男人,手拿凶器一阵乱舞。地上有一个受伤的女人手捂着流血的胳膊,一脸的惊恐。三人对视了一个眼神,同时行动起来,迅速地将男人制服了。人群顿时掌声四起!
后来,这事不知什么时候被写成新闻宣传了。于是,他成了名人,当然,另外两位也成了名人。各种奖励都来了,甚至因此事阿峰被调至县局。“狐朋狗友”们饭间吹捧他,说他现在是英雄式的人物,说一起玩了那么久,没看出来他有一颗金子班灿烂的心。喝的有点多的阿峰说:“当时的情况不上不行啊,官职比我高的领导眼神示意了,怎么着也得意思意思,就是没想到会有这么大的影响,老子也是幸运……”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