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故乡》入选中学课本,当年读这篇文时,我才十多岁,不曾离开生我养我的故乡半步。我以为故乡即世界,世界也如故乡,不急不缓,所有的时光流淌在这片土地上,平静、艰苦,也还算幸福。
故乡是什么概念?我并不曾悉知,我的老师也不能回答我们,因为他们也从未远离过,出生成长,成家立业,都在这片土地。他们能讲的,只是文人笔下的或美好,或遗憾。
作者的笔调从一开始就是冷竣的,哀伤的。
“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时间和空间相距遥远,严寒之季,再遇故乡,完全不是想象中的样子,那时的故乡是美好的,温暖的。
故乡真的是差到令人悲伤和心痛的模样吗?并不是。
大概是境由心生,“我”回去是彻底和它告别的,老家的房子卖了出去。中国人恋家,看重房子。房子在某些程度上就是代表了家,房子在代表着牵挂还有着落,情感还有寄托。一旦失去了房子,刚难以再回得去,回去也是匆匆过客。
彻底割舍扎在生命里的故乡,是件太难太难的事。少年的我们怎么会懂?
我们记得少年闰土,戴着小毡帽,套着银项圈,手拿着胡叉,一只猹奔来,从胯下蹿过。生动和形象的画面,童年的伙伴无忧无虑,无阶级地位之分,只有纯洁的友情,想法简单无瑕。
我们也记得豆腐西施年轻时的美丽,她一定没这么世故、尖酸和刻薄。豆腐买卖好,衣食无忧,她的脸肯定洋溢着满足与幸福。
故乡的记忆永远都是美好的,一如当时读这篇文时一样。对于世事变迁的不理解,对于远离故土心情的不理解,我们读到的重点也是这部分。
多年以后的今天,重读这篇文,心境已是大不一样,关注更多的是人物的变化。
与闰土的重逢。
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了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老爷!……”
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知道,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也说不出话。
豆腐西施以圆规的形象出现了。
“阿呀阿呀,真是愈有钱,便愈是一毫不肯放松,愈是一毫不肯放松,便愈有钱……”圆规一面愤愤的回转身,一面絮絮地说,慢慢向外走顺便将我母亲的一副手套塞在裤腰里,出去了。
社会的动荡,生活的凄苦,两个印象中的人完全变了模样。算计也好,谦卑也好,二十年的时间已经把每一个人打造成了所处阶层应该的模样。这些都不是“我”所希望看到的样子。
可是如若生活顺畅,衣食住行无忧,谁又愿意自己变成不喜欢的模样?
外出的人有外出的烦恼,留守的人有留守的不如意,彼此之间能否体谅与理解,似乎是一件不太容易的事。
我们这一代人,处在一个社会高速发展的时代,远离家乡成了一件极为正常的事情。时间也过去二十多年,距离故乡可能远不止二千多里。回去之后,会不舍,会留恋,并不会悲伤。
交通的便利,让距离一下子拉近,二千多里,也只是一上个午,或者一个下午的功夫。返乡之途简单而容易。
我们的故乡无一不在变好,大时代时期,所有的地方都在一点点进步,即使走过弯路。地域之间差距越来越小,故乡与现居之地差别不大,哪里都可以变成安心之地。
网络的通畅,故乡的人同样时时关注着外面的世界,他们的眼界和知识并不亚于生活在大城市的人,人与人之间的隔膜随之淡薄许多,当年的友情依然还可以续上。
重读经典之文,不仅能体会作者的悲伤,更能感叹今天之幸福。一代人的文字代表了一个时代,文中的喜怒哀乐在时代背景之下,散发着永久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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