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6日,我们全校教职工在三楼会议室进行了《提高政治站位,拒绝商业广告》的专题学习。
前有菏泽万达红领巾事件,今有“眼科奖状”事件,是我们真的不知道这是错的吗?还是有关人员掉以轻心,自已觉得没有问题呢?
学校是孩子们读书学习的场所,需要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有着明确的规定,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教材、教辅资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公益广告除外。
两次事件相隔之短,让我们清醒地看到,我们必须要高度重视,高度警醒了。所有的教师都要从思想上有一个清晰的认识,拒绝利益的诱惑,守住教育的初心,牢记育人的使命。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提高思想觉悟,努力给孩子们营造一个纯净的学习环境,拒绝商业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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