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贪官悔恨诗 劝君多读常警示
《尚书·舜典》“诗言志,歌永言。”意指诗是用来表达人的思想怀抱,歌是用来舒缓咏唱的语言。《毛诗序·大序》“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意指诗歌是思想感情驰骋的地方,萌动于心中为志,抒发出来为诗。
孔子曰: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与许多歌颂真善美的诗歌相反的是古今贪官的悔恨诗,常有贪官到了末路,或写文或作诗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字里行间流露出从辉煌到堕落的懊悔和自责,这既是反面教材,也是对后来为官为政者的鉴戒,具有一定的警示和教育意义。
唐朝“卒徒”出身的宿州太守陈璠,因贪赃被处以极刑时题《狱中对月诗》:“积玉堆金官又崇,祸来倏忽变成空。五年荣贵今何在?不异南柯一梦中。”四行小诗,言简意赅,没有从高官到死囚的经历,仅靠做的功夫是做不出来的。
宋朝奸相蔡京在举家南逃的路上写过一首《西江月》:“八十一年往事,四千里外无家。如今流落向天涯,梦到瑶池阙下。玉殿五回命相,彤庭几度宣麻。止因贪恋此荣华,便有如今事也。”这首词高度概括了蔡京一生经历,并找出了“贪恋荣华”是造成他人生悲剧的原因。
江苏省扬州市维扬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包桂平,因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狱中痛作忏悔诗:“赌,毒汁浸染志先残,壑难平,迎头是利剑;贪,魔索缠身魂将断,噩梦醒,已是悬崖边;情,利齿噬心本性变,惊回首,前入鬼门关”。沉迷于赌、贪、色不能自拔,教训极为深刻。
江西省新余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吴建华,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在看守所度过自己55岁生日那天写下一首忏悔诗:“少小离家图报国,跬步艰辛奋斗多。五十功名如尘土,一朝顿悟乃南柯。倘持清廉本无憾,恣意纵情自折磨。悔不当初裹盔甲,恨留今日叹蹉跎。”悔之晚矣。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这些悔恨诗不仅是对贪官们的忏悔与反思,更是对当今党员干部的深刻警示和教育。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我们应该从中汲取教训,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坚定的信念,不要被贪婪和私欲所蒙蔽;要清醒地认识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而不是谋取私利的工具;要坚守廉洁自律的底线,做到公私分明、清正廉洁;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为人民服务、为党的事业和国家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避免重蹈覆辙,走出一条勤廉为民的光明正大的道路。
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作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以古今贪官的悔恨诗为镜,经常性地开展重读古今贪官悔恨诗警示教育活动,常读、常照、常思、常警,做到廉洁奉公、执纪为民、奋发有为,以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行动谱写新时代纪检监察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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