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真是懒得可以,整十多天没有写字了。
离十一长假还剩两天。无心工作,只想摸鱼。
重庆的温度从两周前急转直下,从35度跌到了20度。
在经历了一场感冒之后,迎来了我最喜欢的季节——秋天。
重庆的秋天并没有什么秋意。树叶不见黄,甚至也没有大片落叶。少了这些,便少了许多萧瑟的味道。
所幸,秋天是个可以乱穿衣的季节。重庆这一年下来,也就这一个月,可以尽情享受穿搭衣服的乐趣。
今早起来,从衣柜里扒出前年买后一次也没有穿过的碎花连衣裙,外罩卡其色风衣,光腿,脚上套了clarks的棕色牛津鞋。
出门的时候,有一点点雨落在发丝,一点点微风抚着裙摆,一丝丝刚刚好的凉意袭上露出来的小腿。平底皮鞋踩在路面上,不像高跟鞋发出的声音那样有攻击性,嗒嗒嗒嗒嗒,一连串清脆整齐的声响。
唤醒了我还沉浸在梦中不肯醒来的意识。
睁开眼睛一扫,这是真正入秋了。
秋风秋雨愁煞人。说出这话的人,大概是生在夏天并不太热的地方。如重庆人民一般经历了一个漫长的酷暑,当秋意来时,不知道有多欣慰。
一晃来重庆已经整整六年了。如今才算是真正适应了重庆的天气。
重庆的天气,跟其他城市比起来,还真算比较好的。最大的缺点,是夏天温度太高,时间又太长。虽与武汉、南京并列为三大火炉,看这两年的数据,另外两大火炉怕是要臣服于重庆的山脚脚下了。
最大的优点,是冬天不太冷,平均温度10度左右,穿羊绒大衣正正好,羽绒服便嫌厚重了。我来重庆这几年,从未穿过羽绒服,当然,秋裤这种东西,早已不在我的衣柜里了。对一个女生来说,这件事多么让人欣慰。
另有一大优点,是湿度让人满意。我在广州待过一年,北京待过一年,那简直是人间的两极。
广州潮起来的时候,连空气都是稠的,呼吸起来,像在鼻子上蒙了一层保鲜膜。
到处都是湿气弥漫。墙角要发霉,连带着的,小强满屋爬。整张床,褥子,被子,枕头全是湿的,天凉的时候,要拿电吹风吹上半天,才勉强能睡下。
北京的干,那也真真是干到惊人的地步。
那年带老公去北京做手术,正好朋友来出差,晚上便同她一起住酒店。
时值冬天,酒店的暖气是统一的,房间里无法调节。本就极干的空气,加上暖气,那真是雪上加霜。
洗完澡,全身细细抹了护肤霜,也还是干。手脚的皮肤都一个劲往身体里缩,竟至形成一条一条的印痕。
这还不算完,第二天一早起床,鼻孔里血红血红,稍稍不慎,鼻血就要喷薄而出。
重庆的地理位置,倒正好在这两座城市的中间,湿度上也在两者之间。冬天干一点,做好保湿,用上加湿器,也就完了。夏天湿一点,只要不是住在一楼,房间里也不致有太多湿气,夜里睡觉,被窝从来是干爽的。
少小离家,辗转多个城市,皆觉苦不堪言。如今竟真正适应了重庆,大概也因着离家近的缘故,气候虽有不同,但相同之处更多。
一念即此,竟有些感伤。多年离家,我早成了鲁迅口中活在城市与乡村间真空中的人,没有故乡,没有根的人。但如今,我的身体对重庆的这种认可,莫不是要将之作为我的第二故乡了?或者是我以后的大半人生真正托付的地方?
虽已置了房,迁了户口,但对于要将我以后的整个人生交付于这座城市这件事,我倒真未细想过。
像我这般没有根的人,总觉得只要诱惑足够,哪里我都去得,哪里都不足以将我留下。
但若是真的,对一座城市有了感情,熟悉到生了根,岂非也是好事?
莫要强求。还是让时间来验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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