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等草民有幸活在盛世,不用经历战乱、饥荒的确是几辈子修来的福。然人活一世不如意者十之八九,买不起房在这十之八九当中排在前三应该算不上是一件过份的事情。
中国历史上鼎盛的唐朝时期,老百姓是否也有“房事”的烦恼呢?我们不妨从几则史料来进行推断一番。
唐宣宗大中十年,公元856年,敦煌居民沈都和进行了一次二手房买卖,因为缺钱他卖掉了自家的房子。跟我们现代人一样,他也签了一份房屋转让合同,合同是这么写的:“慈惠乡百姓沈都和,断作舍物,每尺两硕五升,准地皮尺数。算着舍椟物二十九硕五斗陆升九合五圭干湿谷米。其舍及地当日交相分付讫。”翻译过来,意思是:沈都和这套房子按面积计价,每尺价值小麦两硕五升。另外房子里所有家具和陈设也随房子一起转让,价值小麦二十九硕五斗六升有余。
要准确理解这份合同,必须搞明白里面的土地和粮食的计量单位。合同上的“尺”是指“一平方尺”,相当于现在的“0.09平方米”;“硕”跟“石”相同。“两硕五升”小麦重量约为180斤,按现在的粮食价格,约合人民币200元.“每尺两硕五升”,用小学数学应用题的算法,很容易算出当时的房价每0.09平方米是200元,也就是每平方米2200多。
以上是一份二手房买卖的合同,我们再来看一份唐朝时期土地转让的合同。唐僖宗乾符二年,公元875年,同住在慈惠乡的另一位敦煌居民陈都知卖掉了自家“东西宽三丈九尺,南北长五丈七尺”的一块宅基地,这块宅基地的面积放在现在约为203平方米,换来小麦“八百五硕五斗”。按照同时期差不多的物价水平计算折合成现在的货币,这块宅基地的价格约为:每平方米600元。大家要注意的一点是,古代人建房大都是一层的平房,容积率是不能很现在相提并论的,所以当低价高达600的时候,房价在2000左右应该是合乎逻辑的。
说了这么多史料,唐朝这个时期的房价到底算不算高呢?这就得看唐朝人当时的收入水平了。据《敦煌资料》等文献记载,在公元九世纪后期,不管是帮人牧马放羊,还是帮人运输货物,甚至包括当兵在内,敦煌平民每月的收入一般不超过两石小麦,换言之,工薪阶层的月薪大约在300元以下。300:2000就是当时的收入和房价比,貌似一年不吃不喝,也只能挣到2-3个平方米。
敦煌在唐朝时算不上大都市,我们就拿现在在国内同样算不上大都市的江西南昌来对比吧。这个对比或许不够严谨,权当作为一个参考吧。按照统计数据2017年江西省南昌市月平均工资为5310元;2017年南昌市二手房均价在12000元上下。5300:12000 VS 300:2000,貌似现在的南昌人完胜。
以上并无为现在的高房价辩护之意,纯粹是自嘲和娱乐。或许这个对比可以让每月攒房租我们莞尔一笑,放松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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