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是罗胖说过的一句话,我一直记得。
他说:“在一个领域做到前百分之二十,相对容易。要成功,你还得在另一个领域做到前百分之二十。就好比你是个画画的,你在画画界做到了前百分之二十,但是,此时你并不一定就能获得成功。假如,你同时还会写段子,那么你就可能变成一个会画幽默漫画的人。这就不一样了。”
我也想借鉴一下他的这一说法。我当然不会去画画,也不会去写段子。我写不了段子。
但是,我可以胡乱地写。
工作中,我们需要得到谁的认可?当然是客户的认可。客户一旦认可,订单就有了。
作为普通员工,甚至都不需要客户的认可。你只需要得到你的老板或领导的认可就行了。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就是这个道理。
我的老板,有时候也会承认我的工作完成得还行。我认为,这一定是因为我平日里喜欢写一些东西的缘故。或者说,我有写字的习惯,我不曾抗拒过写字。
这种情况,当然又要归功于我多年来涉足的各种自媒体。最初的博客,后来的微博,今天的简书,等等。
不停地写,胡乱地写,自由地写,天马行空地写。
于是,我就形成了一种放任的书面表达风格。放任中又带有一丝刻意的规范约束,就像一位身材丰满的年轻女子,刻意地穿上了保守的高领口衣服,却怎么也掩饰不住波涛汹涌的内容。
无意间,形成了一种欲盖弥彰的诱人效果。
这种风格,我不知道它是好事还是坏事。但是,我敢肯定一般人不会这么干。可能是不能这么干,或不屑于这么干,因为要脸。
反正,别人没有的东西,我一旦有,就成了我的优势。
这是我至今体会到的,码字给我带来的唯一好处。
什么贝啊,钻啊,打赏啊,稿费啊,对我而言,都无法成为现实。
成年人,不应该把精力放在那些无法成为现实的事情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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