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袍与女人,永远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情素。旗袍是衣饰中女人专属的单品,与男人无关。
由于旗袍的特殊剪栽,注定它不是大众化的所爱,哪怕心爱,身体还是会诚实的抗拒。任何的衣品,都不及旗袍的苛刻与挑剔。骨感hold不住它的婀娜多姿,也驾驭不了连绵起伏的风景。肉感的话,肥腻一览无余,你无法藏匿那点小小的自卑。
旗袍的苛刻与挑剔,注定只能是刚刚好。
所幸我刚刚好,得以拥有。这是我多年以来自律得来的小骄傲。今天上班,天时地利心情正赶上意气风发,故穿上前阵购买的心仪旗袍,春风得意,脚下生风,赶往单位。
我的出现,闪亮了夏天的眼睛。女同事们羡慕嫉妒,男同事们偷偷欣赏,我的那点小虚荣瞬间爆棚。“女为悦己者容”,的确,有时候,女人无法逃出物质的包装。
上课时刻,我踏着精致的小步,刚跨进教室,未站定,那帮我一直认为不喑世事的小毛孩,集体哗然,顿而发声:老师,您是从古代穿越过来的吗?(因为他们从来没有见过我这身行头)
喧闹中突然有女生说:老师,您要是拿把扇子会更好看!我瞬间笑喷。为了镇住场面的喧闹,我立马来个变脸,威风凛凛,声若洪钟:安静!这凶巴巴的声流一经我口涌出,我便“悲哀”地感觉亵渎了那一身的温柔。
我如往常授课,那帮小毛孩心怀鬼胎,议论纷纷。
课后回家,我站在镜子前,对着镜子演示表情:发威怒吼。My God,忽然发现镜中的人儿,一身温柔加持却掩饰不了满目圆睁的狰狞。那刻,我意识到,旗袍的挑剔不只是骨感与肉感的较量,还须兼具眉宇间的柔情万种与由内及外的优雅。场地与对象不合拍,是无法穿出旗袍韵味的。对于一向深居简出的我来说,也难在刚刚好的自豪中发挥极致。
我依然爱旗袍,也更懂旗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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