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厘米主权”】2021年6月16日,3组99号,崇德“日究竟”【第550天】
德国柏林墙倒塌的前两年,守墙卫兵因格·亨里奇射杀一位企图翻墙逃向西德的青年克利斯。德国统一后,他在1992年2月受到了审判。格·亨里奇在受审时申辩:“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我也没有办法,除了执行上级的命令,我别无选择。”他的律师也以这个理由为他辩护。法官却说:“作为军人,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知’。当法律和良知冲突之时,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而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原则。”
所谓“一厘米主权”的说法由此而来。
那么,我们老师有没有自己的“一厘米主权”呢?当然有的。在应试压力下,我们无法改变教材、改变考试、改变评价,但我们至少不要变本加厉,相反我们应该尽量通过自己的教育智慧,适当给孩子减轻点来自学习的恐惧,用我们成人的肩膀为孩子承受住一些来自各方面的压力,让他们能够在课堂上开心一些、在班级里快乐一些、对他们说话柔和一些、对他们的眼光温暖一些……这就是我们的“枪口抬高一厘米”。
我也严厉批评过学生(教育不能仅仅是和颜悦色,批评也是爱的一种体现),但我没有辱骂过任何一个孩子;我严厉处罚过学生(教育不能没有处罚,适当的处罚能让孩子更好),但没有体罚过任何一个孩子。
这些“不懂事”的孩子不止一次把我气得发抖,但我依然想法设法走进他们的心灵。我会和他们嬉戏打闹,或跟他们开玩笑,会带他们去操场玩,会请他们吃东西……其实最后他们中也有人并没有考上高中,但在我班上的日子里,他们知道了“居然还有不打我的老师”(这是一个学生的原话),享受了富有人道主义情怀的尊重,并获得了人的尊严和受教育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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