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帝永定二年 558年
正月,周以晋公护为太师。
癸丑,周立王后独孤氏。
四月,己巳,周以太师护为雍州牧。
甲戌,周王后独孤氏殂。
五月,周以大司空侯莫陈崇为大宗伯。
八月,甲子,周大赦。
九月,甲申,周封少师元罗为韩国公以绍魏后。
丁未,周王如同州;冬,十月,辛酉,还长安。
十二月,壬午,周大赦。
永定三年 559年
春,正月,己酉,周太师护上表归政,周王始亲万机;军旅之事,护犹总之。初改都督军州事为总管。
三月,吐谷浑寇周边;庚戌,周遣大司马贺兰祥击之。
闰四月,戊子,周命有司更定新历。
辛亥,周以侯莫陈崇为大司徒,达奚武为大宗伯,武阳公豆卢宁为大司寇,柱国辅城公邕为大司空。
乙卯,周诏:“有司无得纠赦前事;唯库厩仓廪与海内所共,若有侵盗,虽经赦宥免其罪,征备如法。”
周贺兰祥与吐谷浑战,破之,拔其洮阳、洪和二城,以其地为洮州。
六月,戊子,周以霖雨,诏群臣上封事极谏。左光禄大夫猗氏乐逊上言四事:其一,以为“比来守令代期既促,责其成效,专务威猛;今关东之民沦陷涂炭,若不布政优优,闻诸境外,何以使彼劳民,归就乐土!”其二,以为“顷者魏都洛阳,一时殷盛,贵势之家,竞为侈靡,终使祸乱交兴,天下丧败;比来朝贵器服稍华,百工造作务尽奇巧,臣诚恐物逐好移,有损政俗。”其三,以为“选曹补拟,宜举众共之;今州郡选置,犹集乡闾,况天下铨衡,不取物望,既非机事,何足苛密!其选置之日,宜令众心明白,然后呈奏。”其四,以为“高洋据有山东,未易猝制,譬犹棋劫相持,争行先后,若一行不当,或成彼利。诚应舍小营大,先保封域,不宜贪利边陲,轻为举动。”
周处士韦琼,孝宽之兄也,志尚夷简。魏、周之际,十征不屈。周太祖甚重之,不夺其志,世宗礼敬尤厚,号曰“逍遥公”。晋公护延之至第,访以政事;护盛修第舍,琼仰视堂,叹曰:“酣酒嗜音,峻宇雕墙,有一于此,未或不亡。”护不悦。
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寇俊,赞之孙也,少有学行。家人尝卖物,多得绢五匹,俊于后知之,曰:“得财失行,吾所不取。”访主还之。敦睦宗族,与同丰约,教训子孙,必先礼义。自大统中,称老疾,不朝谒;世宗虚心欲见之,俊不得已入见。王引之同席而坐,问以魏朝旧事;载以御舆,令于王前乘之以出,顾谓左右曰:“如此之事,唯积善者可以致之。”
八月,周御正中大夫崔猷建议,以为:“圣人沿革,因时制宜。今天子称王,不足以威天下,请遵秦、汉旧制称皇帝,建年号。”己亥,周王始称皇帝,追遵文王曰文皇帝,改元武成。
初,周太祖平蜀,以其形胜之地,不欲使宿将居之,问诸子:“谁可往者?”皆不对。少子安成公宪请行,太祖以其幼,不许。壬子,周人以宪为益州总管,时年十六,善于抚绥,留心政术,蜀人悦之。九月,乙卯,以大将军天水公广为梁州总管。广,导之子也。
辛未,周主封其弟辅成公邕为鲁公,安成公宪为齐公,纯为陈公,盛为越公,达为代公,通为冀公,逌为滕公。
周少保怀宁庄公蔡祐卒。
文帝天嘉元年 560年
四月,周世宗明敏有识量,晋公护惮之,使膳部中大夫李安置毒于糖饣追而进之。帝颇觉之,庚子,大渐,口授遗诏五百馀言,且曰:“朕子年幼,未堪当国。鲁公,朕之介弟,宽仁大度,海内共闻;能弘我周家,必此子也。”辛丑,殂。
鲁公幼有器质,特为世宗所亲爱,朝廷大事,多与之参议;性深沉,有远识,非因顾问,终不辄言。世宗每叹曰:“夫人不言,言必有中。”壬寅,鲁公即皇帝位,大赦。
——《通鉴 陈纪一&二 高祖武帝 世祖文帝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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