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遇的场景总是美好的,在不经意的抬头间,我看见了你,对我笑。因为是你,不消0.3秒,彼此便认定了。
可,我们的开始,却始于医院,一个本该冰冷让人压抑不会发生什么浪漫故事的地方。
刚到A城,对于一切尚不熟悉,这里的冬天干燥难耐,本以为耳朵只是过敏,可随着耳内轰鸣声的频繁加重,不得不投医。在同桌的陪伴下,来到一家私立医院,花费巨资做检查,并要求住院。当时的我被疼痛折磨,没有一点理智去分辨医生的话,还好当时同桌机灵,她告诉我,我们被骗了。与医生几经争辩之后,决定留下只输完当天的药。
同桌说,有一个同城的同学会过来,他可能会比较了解。
医生过来给我打针,扎了三次。但我无力去计较,安静地用另一只手打字给家里说明情况。之后,我听着同桌讲她的传奇故事,她讲了很多,我听得很认真,也是一个奇女子。我一直认为同桌和之前的一个朋友很像,但其实并不。这世界上的人都会带有相似的一面,但都不是那个人。
突然,门开了,那是我第一次见 k.
因为我背着身子,所以看得不怎么仔细。只是先听到他和同桌的寒暄,“哎,狗子。”我一时没反应过来,大概这就是他们之间沟通的方式吧。
他给我们带了午饭,之后和同桌聊天。问起我们怎么到这里来了,我也不怎么露怯告诉他原因。他起身走到靠窗的的位置,这样我也才能正面看到他。
说到我们的大学语文老师,那真是一个迷一样的中年男人,才华横溢。k说,大学语文应该很简单吧,高中背的那些课文现在有的还可以记得。不愧是学法律的学生,如此轻描淡写。同桌来了兴致,问道,那你知道中国第一个获诺贝尔文学奖的是谁吗?
他答:“莫言。”
我说:“那科学奖呢?”
“屠呦呦啊。”他说。
他站在窗边与朋友交谈,我看不清他的面容。耳朵刺痛,只依稀听见谈论的声音,当听见屠呦呦三个字的时候,我惊喜抬头,恰好迎上他的目光。那一刻,我好像在哪儿见过他。
蓝色的冲锋衣里面套着一件灰色卫衣,蓝色水洗牛仔裤,不太干净的白色休闲鞋,面容不是特别白皙,有些严肃,还有一些清晰的痘痕。但就这样,牢固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
我看不清周围的一切,一种恍如故人归的安全感,去办手续离院,我跟在他后面,我只想静静跟在他身后,那几步,逾越了我的安全距离,那几步,我希望值得一生。虽然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
很高兴遇见你 。
但是,好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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