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真是一个奇怪的动物,唾手可得的,往往不会珍惜,而那些费尽心机却仍然得不到的,总能在某个夜晚,化作蚀骨的毒,将你折磨的死去活来,想要忘记,却偏偏记的更为清晰。
曾经喜欢过的东西,倾心过的人,就算过了再长时间,也没办法撼动它的地位,是逆鳞,也是某种情感的寄托。或许再见时表面依旧平静,内心却不一定和脸上表现出来的如出一辙,人最擅长演戏,也善于伪装,不仅能骗过对面的人,也能骗过身边的人,但是骗的过自己的内心么?
人爱念旧,故人亦是如此。一遍又一遍的说:“都过去了,我不在乎了”。真的不在乎了,想必就不会再提了吧,而不是时常念叨两句,假装不甚在意。
得不到的,才是最想要的,但是得到了,却又没有预想中的欢喜,时间久了,还会心生厌烦。然而就算如此,对那些想要却得不到的,还是会趋之若鹜。
想要的得不到,便是意难平。
想要的却得到了,便索然无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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