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是一个放飞心灵的过程。
今天看到一个作家说的关于写小说的话,我只记了个大意,写作者好比是这部小说的导演,首先你得搭个戏台子,这部戏要在哪里演,时间地点这个大轮廓要清楚。接着就是安排演员,有几个角色,每个角色的身份地位,性格特点,都要弄清楚。然后就是围绕着这几个人这个大概地点时间范围,发生什么事情。
这个过程好熟悉啊,这不就是我小时候玩过家家的模式吗?小时候最喜欢玩的游戏,就是在某一个角落,按一个“家”,弄几个角色,让它们在这个家里过日子。
最开始时候是和小朋友一起玩,那时候年纪还小,没有上学,农村又没有幼儿园学前班什么的,小孩子都是七八岁才上学。所以那时候的孩子,都有一个可以尽情玩耍的童年。
到了年龄再大点,十来岁的时候,就要分担家务了,刷碗,做饭,洗衣服,割草,放羊,喂猪喂牛,农忙了拾麦子,摘棉花。我记得我做的最多的就是放羊了。
放学后回家,爸妈还在地里干活,我就主动把羊赶出来,到田野里吃草。
那些长满了野草青蒿的打麦场,堤坑,坟旮旯,都是我放羊的地方,也是我自娱自乐的娱乐场。我像一个在森林里长大的孩子,那些半尺多高的野草,青蒿,长成了我的森林。我的小羊们在旁边吃草,我就在草丛里玩过家家。我脑海中的小人儿们,一个个地从脑子里出来,按照我的安排在这样的森林里开始过日子。
有时候玩的太投入了,羊们集体迁移,跑到人家玉米地里,吃玉米苗了。待到我发觉,它们已经跑了老远。
我太喜欢玩这样的游戏了,它让我投入,让我痴迷。我在那个游戏世界里有自己的悲欢离合,所以现实中我不喜欢和别人玩跳房子,跳绳,拿石子这些女孩子喜欢的游戏。
大约上初中以后,喜欢玩这种游戏的习惯似乎没有了,这也许意味着我的童年越来越远了吧。那些想象力,随着童年的离去也远离了。
我感觉自己像是从森林草原里走出来的孩子,我的森林草原,就是我在那放羊的田野,我是从我童年时编织的故事里的孩子。也许刚开始我还记得我来自哪一片“草地”,后来我就慢慢地忘记了,彻底迷失在人世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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