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时候生活过的好好的,突然有一天不知道从那蹦出来一老头笑眯眯的说:"少年,我看你骨骼精奇,是万中无一的旷世奇才,维护世界和平就靠你了。”我就问他:“维护世界和平能当饭吃吗?要不你告诉我个最赚钱的方法?”老头神秘一笑:“这有本秘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里面就记载着你说的方法,见与你有缘,就十块卖给你了!"
那时如果有人问我最赚钱的方法是我什么,我想我知道了,就是卖书!但之后我再也没见过那老头,可能流浪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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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法律系的童鞋们人手收到1份新礼物——最新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教刑法的教授拿着书语重心长的说:"同学们,认真读书,学好刑法,书中自有黄金屋"。
这时我醒悟了过来,当年那老头没骗我,只是我理解错了,原来最赚钱的不是卖书,是教书。后来那教授据说下海经商去了,我又迷茫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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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大学毕业去法院实习,法官拍了拍桌面上的刑法,循循教导我说:"小伙子,死记硬背刑法条文是没用的,要理解条文。不然以后你一辈子也只能当个书记员"
啊,我明白了,当年那老头还是没骗我,原来法官才是我的目标!维护世界和平就靠我了……可惜,我毕业那年,法院没编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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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我终于渡过了实习期并成为一名正式执业的律师。我接到的第一笔业务就是刑事案子。在签好委托合同且当事人缴纳了律师费后,我摩挲着那本封面都已卷角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心中感慨万分:"当年那老头真神人呐,最赚钱的方法原来早就告诉我了,果然靠自己才是真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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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已经是一名资深律师,但我早已不做刑事案子了,经济案子才是我擅长的。回想起来,当年那老头也不过是个笑话……
直到有一天,我不得不重操旧业,带上律师证去看守所会见一名嫌疑犯(据说是玩P2P一不小心赚了几十个亿,后来听说P2P比PPP少了1个P,可能是违法的,心里没底就跑去投案自首)……会见时,他跟我聊起小时候遇到一个神秘的老头,送了他一本书,告诉他最赞钱的方法就在里面,他到今天都获益匪浅,可惜还是学艺不精。
会见完后,我默默到附近的海鲜市场买了几斤海鲜,里面有我最喜欢的阿拉斯加蟹。今天要庆祝一下,我终于不迷茫了,他上桥蹲看守所,我下桥吃海鲜。老头还是没说错,过得比别人好,你就是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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