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本不太值得记念。也许是因为昨日下午到省站学习时巧遇的一件事,忽然之间回忆起来,六年前的一件事可以作个总结了。
首先,这点其实是关于工作的。
真正开始是11年前,刚到工作单位,大概从质检基本工作开始到后面负责质量工作。
第一年,公司有一批次水稻种子,数量记不清确切,大概2万公斤左右,经之前相关检验人员抽样两次检测,结果都是发芽率远远不达国家标准。按领导决策,这批次种子只等报废转商,按生产和管理成本计算也是一笔不小的损失。最后,经我重新抽样,重复两次亲自检测,结论是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当然最终,这批次种子进入了市场,经过大田使用检验证明确实是质量过关的。赢得了应有的营业收入和踏实可靠的利润。不算利润,就本次为公司避免的损失,就当时的工资水平,已经可以抵上个人在公司工作那几年的工资总收入。
同年,另一批次水稻种子(当时是公司唯一的当家大品种),数量大概一万多公斤。我在准备加工包装前作抽样检测,抽样过程发现越夏保管和运输过程发生了品种混杂。经逐袋剃选,排除了隐患。假设,抽样过程未发现,加工过程发现,那就只能报废转商,公司承担相对小一点的损失。如果加工过程依然未发现,最后流入市场,那最终必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甚至是一个小规模公司根本不能承受的损失。
记得,在公司工作的最后一年(当年公司股权结构和管理层已发生根本变化),有一批次玉米种子,数量记不清了,大概8到10万公斤左右,种子随品种权一起转让另一公司。对方调种前也许就有一场预谋,调种扦样时,来人根本不具备和我一起扦样封存的资格,还“特意”自带了扦样袋。最后,封存样,我同意了用他的自带封样袋,还签了字。理由有三:
其一,品种权转让费和种子款我在收到出库单后还专门和财务确认了已经到位。
其二,对方作为调入方且已付款,扦样封样不规范是他们自己承担全部风险。
其三,本来这批种子质量我心中有底,完全合格,正常情况大家交易愉快,假如有人心怀其它,这个封存样品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
直到第二年离开公司后,果然对方找了公司麻烦,甚至扬言要将公司告上法庭。而据关怀我的人向我透露,如果这事摆不平,有人想将我一并诉讼。令我感激的是,也有人在帮我疏通摆平。而我,也作好了上庭,并自行辩护的准备。
最后,怎么总结呢?
惭悔过错:论人当节取其长,曲谅其短;做事必先审其害,后计其利。
记住生命中的给予过帮助的人,
努力忘记那些伤害过我们的人;
质量关键,品牌之基;
拙守初心,心行一致;
坚持程序,操作规范;
发心无愧,一生无悔!
后记
封存样的扦取封存规范化处理流程:
第一确认资金到位;
第二确认对方扦样资格和介绍信授权,如皆无,对方接受不扦取封存样则流程可以进行,反之拒绝出货;
第三规范扦样、分样、填写相关信息并签字盖章、封存。可以双方各自多封一份备份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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