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这个词很普通,却不知被现代人赋予了特殊的含义,现实本义为主体所处当前的某一个时期或者阶段,或者是寓意实实在在的事物,与虚拟或者不切实际相反,但是随着时代的转变,却有了另一层含义。
现在人们口中所说的现实其实就是金钱,或者短期内能够有所回报的事物的总称,所有的东西似乎都被物质化了,当然也包括人。比如有人告诉你现实一点吧!就是说让你注重物质回报,注重眼前利益,而所有与金钱利益,物质回报无关的事物在现代人眼里似乎都成为了不现实的代名词。在现代人的思想观念里所有的东西似乎都可以被量化的,都可以用货币金钱来替代,商品与服务,当然这也包括人的肉体以及感情。
那么应该怎样对待现实婚恋中的经济呢?首先我觉得恋爱与婚姻是不一样的,但这在我原来封建的思想中恋爱和婚姻是一回事,直到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对世事书籍的领悟我才明白,恋爱跟婚姻根本不是一回事,可以分的很开,但是在我的意识形态里,道理是明白了,在实践与选择上还是处于思维固步自封的状态,所以我想也也就是很多单身人士保持单身的一个原因吧!
先说下我理解的现代人对恋爱的定义,单纯直观的讲恋爱只是现代人对性,对婚前生活的一种体验,借以爱的名义频繁的更换着异性朋友,在体验性快感的同时也可以依附于一方金钱所带来的便利,所以根本算不上伴侣,这要放在封建社会或者改革开放以前是要以搞破鞋或者不忠者贞来论处的。恋爱前的经济不受法律保护,纯粹是双方所谓感情度和自愿给予的产物,只要金额不要太大,在保证双方拥有自主行动力的前提下,在货币消费之后是很难界定金钱属属主的,当然一方无偿转给一方之后而没有约定还的话基本上也可以叫做消费。所以我认为恋爱中的男女双方是无权干涉对方经济问题的,问询了解可以,但一方中有偿或者无偿的要求和无限度使用另一方创造的劳动等价物的行为本身就是错误的或者不道德的,如果再处处要求别人满足自己膨胀攀比的欲望,基本上与感情无缘,可以认定为消费的范畴。
婚后资产属于夫妻共同资产,如果在婚前没有明确的证明和明确的行为界定,很难划分,所以如果真正需要分割,需要建立在道德,感情,道理和法律基础上的。如果想要使用,也是双方受双方共同支配的,所以二人在友好协商或者自愿容忍(不友好协商)的情况下可以名正言顺的支配或者要求另一方提供劳动所得用以消费。新婚姻法也是为了保护个人利益与防止婚姻诈骗的事件产生,当然并不是像我这样写的,但是大概意思就是如此。
原创:西北孤鹰
收录:不染简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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