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的让渡这个词来源于法学著作中对国家、政府权力来源的一种解释。人是生而自由的,自出生之日起就拥有各种各样的权利,然而,如果无限度地行使权利就会造成权利的滥用。周赟老师曾在自己的法理学教科书中写道,义务是权利的手段和保障,权利是义务的目的和动力。也就是说,二者在结构上是相伴相生的,正是这种结构上的依存关系决定了我们对权利,对自由的让渡是必须的。这是自由让渡在学理上的基础。实际上在这里我仅仅是套用了权利让渡的理论而已。
不小心让文章有了个学理式的开头,我要说的自由让渡不是法学意义上的自由让渡,但可以说被这个理论涵盖在内。我要讲讲我的生活。我的生活是个从被迫让渡自由到追求自由再到现在向主动愿意让渡自由转化的过程。其实就是所有中国小孩经历过的模式,幼年时,遵照大人的想法和提供的选项进行选择,走的永远是最中庸最保守的道路,因为没有其他选项,或者大人们“帮你”剔除了那些有较大风险的选项,替你挑选了一条利益最大化的道路,你,在这个任何制度都是为理性人利益考量的社会当中,你把自己的选择决定权交给了你所依赖的大人,他们帮你遮挡掉这个世界的丑恶和危险,但是同时也剥夺掉你的自由:一个是知道的自由,一个是不安全的自由(热血一点说就是历练的自由啦),所谓青春叛逆期就是这种理性的逐渐取得和不变的选择控制之前起冲突了。
我曾经在朋友圈里发表这样的言论:不自由,毋宁死。好吧,也是愤青过。当来到大学之后,我突然解放了,毫不意外地,我享受到了无比地自由,知道这种自由的快乐,又仍然处在青春叛逆期的尾声,再加上高考结束后的压力释放期未完,自由呵,自由呵,我一面高度赞扬着它,一面万分厌恶哪怕一点点对我自由时间的剥夺,比如强制活动,我会这样抱怨:“啊,怎么这么麻烦,这么长的时间我不知道读了多少书呢!”即便实际上如果没有这个活动,我也只会用这一两个小时看电视剧刷人人消磨时间而已。然后我就享受到了自由的另外一个附加结果“散漫”。是的因为自由,因为畏惧束缚而放弃背负责任并没有让我更幸福,反而让我的生活更加空洞、无所依凭了。
要上课了,晚上补第三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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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第三阶段,是我看到了人性的弱点,对于自由的追求似乎强化了人类短视的、贪婪的、懒惰的弱点。没有约束的自由让我畏惧。有些自由和自由带来的东西,实际上并不能我实现自己的追求,也不能让我,怎么说,体会到生命的更高层次的意义。我忽然发现,我喜欢的自由,我以为得到就能够幸福的自由和如滑头鬼一般的潇洒,实际上与幸福无关。真是,好讽刺。
果然写文要一气呵成,晚上回来补的这个部分跑偏得好严重。。从心理学角度来说,当你从未拥有过一样东西的时候,你是不会把它让渡出去的,因为这样东西对你来说是匮乏的。就像小时候对糖果,因为手上没有钱,很难拥有的时候,自己的糖果被小朋友抢走了,自然要哭闹要抢回来甚至大打出手也在所不惜。长大后手上有钞票,多少糖果都可以买,而且对你来说选择变多了,一颗两颗糖果自然无所谓了。从匮乏的状况下走出来的时候,可能还会保有原先的习惯和做法,当这种资源似乎要被从手中夺走的时候,往往会过激反应。自由,可以说也是资源(财富?总之是拥有的某种事物)的一种,当你刚从不自由的状态当中解放出来的时候,自然很珍惜得之不易的它,这可以解释第二阶段对强制活动等的过激反应(当然不仅是这个原因啦)。这就是我的富余理论:只有富余了,才会懂得分享和给与。当然,这只是初步的东西,详细论证以后有空再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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