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2)

作者: 糖糖Alice2021 | 来源:发表于2019-03-07 19:33 被阅读27次

    二、先秦文献中的梅实及其应用

        先秦文献中涉及梅的主要有这样一些:

        (一)《尚书》。《尚书》是商、周记言史料的汇编,基本属商、周时代的作品,但经过后人的加工。其中涉及梅的有《尚书·商书·说命下》:“王曰……尔惟训于朕志,若作酒醴,尔惟曲糵;若作和羹,尔惟盐梅。”所谓“王”,指殷商高宗,这是其任命傅说做宰相时的一段训谕或者说是恳谈,其意思是说,宰相的地位好比造酒用的曲料、做肉羹用的盐与醋,帝王要治理天下、成就大业,全靠贤能宰相的引导和辅佐。由此可知,此时梅子已用作调味品,功能如后世的醋。

        (二)《诗经》。《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大约编定于公元前6世纪,全书收集了周初至春秋中叶五百多年间的三百多首作品,产地约当今天的陕西、山西、河南、河北、山东及湖北北部一带,作者包括从贵族到平民的社会各阶层人士。其中有五首提到梅:

        1《诗经·召南·摽有梅》:“摽有梅,其实七兮。求我庶士,迨其吉兮。摽有梅,其实三兮。求我庶士,迨其今兮。摽有梅,顷筐塈之。求我庶士,迨其谓之。”《诗经》中的“周南”、“召南”,是西周早期在南方江、汉流域新开辟地的民歌,产地约当今湖北的北部、河南的南部地区。《摽有梅》是一首怀春思嫁的民歌,出于青春少女的口吻。树上的梅子已经成熟,数量越来越少,借以表达婚嫁当及时的美好愿望和急切心理。

        2《诗经·秦风·终南》:“终南何有,有条有梅。君子至止,锦衣狐裘。颜如渥丹,其君也哉。”“秦风”是春秋时秦国即今陕西地区的民歌。这首诗一般认为是平王东迁时,西周故地被赐给秦国,西周遗民写给新来的统治者秦国国君的。诗歌以终南山上的植物景观来比兴、烘托国君应有的德政威仪。这里的条、梅有两种解释,一种意见认为,条是山楸,梅是楠树,两者同属樟科高大乔木。另一种意见则认为条即柚,梅即今日所说之酸果之梅,两者都是果树,当时黄河流域气候较今天温暖湿润,梅、柚一类南方果木在关陇地区生长是极为正常的事。

        3《诗经·陈风·墓门》:“墓门有棘,斧以斯之。夫也不良,国人知之。知而不已,谁昔然矣。墓门有梅,有鸮萃止。夫也不良,歌以讯之。讯予不顾,颠倒思予。”

        “陈风”是陈国即河南省中部地区的民歌。这首诗中的“梅”字当作“棘”,因与梅字的古文写法“槑”形近而误。也有一种意见,坚持“梅”字不错,认为“棘”与“枣”相近,梅、棘当时同为家常园艺植物。

        4《诗经·曹风·鸤鸠》:“鸤鸠在桑,其子在梅,淑人君子,其带伊丝。”“曹风”是曹国即今山东菏泽一带的民歌。诗中的鸤鸠即戴胜鸟,诗以鸟儿哺雏唯望成长,比喻国君位临天下统治人民,要处处公平合理、一视同仁。下面两章开头的起兴是“鸤鸠在桑,其子在棘”,“鸤鸠在桑,其子在榛”,梅与棘、榛都是小树灌丛,连类起兴。有学者引此诗梅、棘、榛同类之义以证《陈风·墓门》“梅”字不误。

        5《诗经·小雅·四月》:“山有嘉卉,侯栗侯梅。废为残贼,莫知其尤。”“小雅”是士大夫的作品。诗中这几句的比兴关系不明,但梅与栗同为果实无疑义,栗荐豆笾、梅和鼎羹,都是重要的祭祀用品,整首诗表达士人应征远役在外不能及时归祭的怨恨,因此说到梅、栗二物,也可谓是触景生情。

        (三)《春秋》。《春秋》是春秋鲁国的编年史,相传经孔子修订过,记载了自鲁隐公元年(前722)至鲁哀公十四年(前481)的历史。《春秋·僖公三十三年》:“冬十月,公如齐。十有二月,公至自齐。乙巳,公薨于小寝。陨霜不杀草,李梅实。晋人、陈人、郑人伐许。”这里以草木生长节律的反常来强调事情的严重性,反映当时梅、李等果树生长规律已成为自然常识。

        (四)《左传》。《左传》全称《春秋左氏传》,是一部传述《春秋》史实的纪事体史书,记事时间跨度与《春秋》大致吻合,相传为左丘明所作,大约成书于战国早期。《春秋左氏传·昭公二十年》:“齐侯至自田,晏子侍于遄台,子犹驰而造焉。公曰:‘惟据与我和乎?’晏子对曰:‘据亦同也,焉得为和?’公曰:‘和与同异乎?’对曰:‘异,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之以薪,宰夫和之,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泄其过。君子食之,以平其心……’”晏子,晏婴,春秋齐国人。这里记载的是晏子的一段说辞,他以鱼肉之羹的做法来说明“和而不同”的道理,所谓“和”不是雷同,而是各种不同因素的和谐协调,相济为美。与《尚书·说命》条可以参照,虽然说的道理不尽一致,但以盐梅和羹为喻却是不约而同,可见“盐梅和羹”是当时广为人知的生活常识,这从一个侧面进一步反映了梅实在当时人们生活中的重要作用。

        (五)《山海经》。《山海经》是春秋末年至秦汉间历代巫觋、方士根据传说材料编选而成的一部民间宗教性质的书。其中的山经部分即所谓《五藏山经》时间较早,约成于春秋末至战国初,包含了大量地理、历史、生物、矿产等方面的资料,涉及梅的有

    四处:

        1《山海经·中山经》:“又东北三百里曰灵山……其木多桃、李、梅、杏。”“中山经”所述地理以今河南南部、湖北北部、四川东部地区为核心。“灵山”条,所述为湖北北部荆山山系,以今湖北房县景山为首,灵山在其东北,地当今大别山脉东北支脉。

        2“又东北三百里曰岷山,江水出矣……其木多梅、棠。”

        3“又东一百五十里,曰崌山,江水出矣……多梅、梓。”

        4“又东二百五十里,曰岐山……其木多梅、梓。”

    “岷山”以下三条,所述多认为即今四川中部岷山山脉,“崌山”、“岐山”是其南部和东南部支脉。所说的“梅”不是今日所说的果梅之树,一般说来,“梅、梓”等并称时所谓“梅”当为与梓同类的樟科乔木。

        (六)《周礼》。又名《周官》,西汉河间献王刘德所献,称先秦旧籍。《周礼·天官·笾人》:“馈食之笾,其实:枣、栗、桃、干、榛实。”这里主要讲祭祀用品,笾是一种盛果实的圆底高脚竹编浅盘。“干”据汉代人的注解,是指干梅,一种梅实制品。汉代《大戴礼记·夏小正》:“五月……煮梅,为豆实也。”豆是木制的浅盘,形状、功用与笾相同。干梅的制法是将青梅先行蒸煮,然后晒干即成。

        (七)《礼记》。西汉人戴圣编定,采自先秦旧籍。其中涉及梅实利用的材料颇多,主要集中在《内则》篇中。

        1《礼记·内则》:“鱼脍,芥酱。麋腥,醢酱。桃诸、梅诸,卵盐。”这是一组食品及其吃法。诸同菹,本指干菜,桃诸、梅诸,即桃干、梅干。梅诸,大概也即前条所说的干。卵盐,大如鸟蛋的盐块,这里是说食用桃干、梅干时,以盐调和之。

        2《礼记·内则》:“栗、榛、柿、瓜、桃、李、梅、杏、楂、梨、姜、桂。”这是一组果实,桃、李、梅、杏放在一块儿,可见古人早就视为同类。

        3《礼记·内则》:“脍,春用葱,秋用芥。豚,春用韭,秋用葱。脂用葱,膏用薤,三牲用藙,和用醯,兽用梅。”这是一组烹调原料单,因时节、原料不同,调料也各有所宜,其中梅主要用来烹调兽肉,殷墟铜鼎中梅与兽骨同在,是这一烹调法的有力佐证。

        总结上述文献材料,参以考古发现,对我国早期梅的生长和应用情况,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一)先秦商周时期,梅的分布远较现在为广,黄河流域至少相当于今天的陕西、河南、山东一线,有梅的生长。

        (二)至迟西周以来,梅已成为重要的栽培果树,“桃李梅杏”、“梅棘榛”等植物连类并举,说明人们对梅的自然类属有了一定的认识。

        (三)商周之际梅的果实成了一个重要食品,具体应用有三种:

        1野生或栽培梅果的直接食用。

        2制作干梅。所谓“干”、“梅诸”,是梅果的一种粗加工,主要是为了梅实的保存,也许还有改善品质、口味的作用。这些制品既用于祭祀,也见于日常食用。

        3用作烹制鱼肉等的调味品。先秦已有醯一类人工酸味食物,也有以醯调味的例子,但在人工酿制醋没有流行之前,梅可以说是最重要的酸味原料,其地位与盐相当。后世丰富的烹调经验证实,梅实之酸有除腥和催熟的双重作用,考古和文献材料证明梅当时主要用来烹烧鱼兽等肉食。这可以说是梅在日常生活中实用价值最为重要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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