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送孙女上学,她一定要去小卖部买东西。说她的同学让她买,已经说了两天了。孙女的话让我很是不解,孙女也太乖了,怎么别人说怎样就怎样,为什么一定要听命于别人?我问她买什么,她说还能有什么,不就是校门口那些垃圾食品吗。我说你是不是也想吃辣条?孙女说我才不吃呢,是给别人买的。我问孙女,别人吃,为什么要你来买?孙女说,我不给他们买,他们就不跟我玩儿……
听了孙女的话,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是孙女有求于人。七八岁的孩子都知道有求于人时要送礼。可我都七老八十了,却至今不会给别人送红包。那年我做手术,同事给我找了个熟人医生,说要想早做手术少住院,你就得有点表示。否则你就得排队做手术。多住一天好几百。你看哪个合算?
我虽然会算账,可就是磕头找不见庙门。不知道这里面的曲曲道道。红包还是没有送出去。结果是,比我住院晚的人,都做完了手术,甚至个别人都准备出院时,我才得到了一个“下礼拜给你做”的通知。我有求于人,却没有任何表示。难怪我一辈子一事无成。从某种意义上讲,我甚至都不如我的孙女。
一个人在现实中生活,遵纪守法应当是做人的底线。一个无欲无求的人,当然可以独善其身。但要求人办事,你就是山穷水尽,也得有点意思,有所表示。这是社会潜规则。懂的都懂,不懂的人,有人教也学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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