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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认知——男女

简单认知——男女

作者: 野孤蝉 | 来源:发表于2018-10-09 20:00 被阅读0次

关于人的由来众说纷纭,中国自古以来有“女娲造人”的传说,这是极具艺术美感的体现。女娲走在大地上,觉得单调,于是抟土造人,人多了自然就热闹,但造人是个力气活,人死了怎么办,再造一批么?不,女娲是个聪明人,她把这群“人”分作男人和女人,让他们自己创造后代,这确实不失为一种好办法,人类繁衍,自己又省力。造物主从来是智慧的,创造男人,也创造女人,缺一不可。西方的上帝也造人,造了亚当,是个男人,怕他寂寞,就造个女人给他,男人和女人在一起了,自然不寂寞。甚至我们可以对“人类社会”一词作这样的解释:造物主赐予男人以女人,赐予女人以男人,二者合二为一的聚居群体就是人类社会。

在中国,女娲造人的神话我们都是了解的,值得注意的是,这神话本质上是母系社会的映射,女娲造人意在指明女性天然的“先进”。母系社会的存在,一是源于女性的生育能力,二是基于当时的社会中男性的社会功能尚未完全得到体现。在其后的社会发展中,捕猎、易物以及生存中对抗危机等各方面因素的汇集,似乎男性更能在社会中发挥用途,如工具似的,于是成为主流,这种男女地位颠倒的状态延续久远。

女性丧失主导地位,即母系社会的结束,但并不意味着女性社会地位的丧失。《道德经》有一句:“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这个“牝”字是雌性生殖机能的代名词,指女性生殖器,老子以为“道”是天下之母,这是他崇尚女性,或者说母性的一种体现。究竟是否有“道”的存在且先不论,从老子的这句话中我们可以很好的看出,对于女性的神圣伟力(即繁衍后人的能力)在先秦古人的意识里是至高无上、无与伦比的。关于女性社会地位的下降,大约是起于程朱理学,及后由元明清的统治者“发扬光大”。程颐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一说,本身是他非正式场合的偶然之语,后人扭曲其本意,以至于“贞节牌坊”一类宗教式的对于女性的禁锢。有趣的是,男性在这个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吹捧女性地位的是男性,而打压女性地位的也是男性。

中国的历史以男性作为主流,尽管确然有出现如蔡文姬、易安等才女,毕竟少数,主流常常是讲究少数不作数的蛮横理论,我们无法忽视她们,但无奈的是亦无法就因此说男女平等。这是风马牛不相及的。杜甫在《兵车行》里写道:“信知生男恶,反是生女好。生女犹得嫁比邻,生男埋没随百草。”这两句话是在说生男不好,为什么呢,因为打仗,男人会战死沙场,所以不如生个女孩还能保全。农耕文明,男人种田耕地,是主要劳动力,同样的,战场上,男人也是主要战斗力。因战争而丧生了大量劳动力,于是生活渐渐走入困顿(中国人的困顿大多是从饥饿开始的),此时才会说到生女的好,但是这在本质上依旧不免有重男轻女的体现。男性在古代的社会体系中,显然是担当主要角色的,劳作力、战斗力,几乎撑起一个国家了。

女性重新踏上历史舞台,在民国开始,至于新中国以后,宣扬得多,其实效果倒是不大明显。而恰恰相反的,男性的地位经久之间似乎愈渐稳固了。中国历来的官僚系统都是男性当家、男性作主,即使武则天执政的年代,也不见得朝堂之上女人会比男人多。这种现象是复杂的,究其弊端之一必然是对女性而言的一种不公正。唯独最悲哀的是,大多数男性不以为然的同时,女性们也抱着相同的态度。在不能自知的思维中,悲哀因而愈加悲哀。难道真的是女性天性使然的不自知?那为何曾也有过辉煌的母系社会?如果以动物而论,大多数的雄性哺乳动物会基于领地意识而争斗不休,雌性动物亦是它们争抢的一个物件,这是雄性对外界扬力量的动物本能,就像雄鹿的角、雄狮的鬃毛。力量,是雄性生物保护欲和占有欲的来源。虽然这是动物界的准则,但对于人类社会,同样适用。通常而言,男性会因为心仪男性而争勇斗狠,这是生物本能作祟。男女构筑了一个群居社会,但社会发展的一系列必然因素导致二者的地位永远无法获得平等,在漫长的历史中,女性地位因男性的存在而更迭,这未必就不是男性的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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