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翻看多本百万医疗险合同,都写到产品统一停售就不再接受续保。如下图条款
百万医疗停售就不能续保?那怎么选呢?那很多朋友就担心,那保险公司岂不是随时想停售就停售呢?有这个担心很正常,毕竟条款就是这么写着的。那么保险公司为什么这么设计呢?银保监会为什么也同意这样的条款设计呢?不应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其实这是银保监会控制系统性的风险
续保费率,停售风险
一、续保费率
《续保条款》中,有写过什么续保条件是好的:不会因为个人身体状况和历史理赔而拒保或提高保费。
但是有许多保险条款中也会写道,保险公司有权对本产品的整体经营状况调整费率。意思就是说,保险公司如果要调费率,不会针对某一个人,而是对购买了本产品的所有被保险人,或者同一投保年龄段的所有被保险人。可能这就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吧。
那保险公司为什么会调整费率呢?
保监会规定:短期健康保险产品的上一事故年度的再保后赔付率超过150%,或者产品经营时间超过3年的短期健康保险产品在过去3个事故年度的再保后赔付率连续超过100%,精算责任人必须在产品定价回顾报告中解释实际经营与产品定价出现重大偏差的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
注:赔付率=(赔款支出÷保费收入)×100%
如果保险公司某保险产品上一事故年度赔付了1000万,而保费收入只有600万,那么赔付率就达到了167%,高于规定的150%,这种情况是会被提出整改的。
保险公司为了降低赔付率,就要保证之后的保费收入提高到780万,赔付率就会降到128%,达到保监会标准。
那么这多出来的180万保费从哪里来呢?有两种解决方式:一种是新增健康体被保险人;另一种就是提高已投保的被保险人保费。
如果一款医疗险销售量不大,新增被保险人的保费没有凑足这180万,那么不足的钱还是会平摊到每一个被保险人身上。即提高“本合同所有被保险人”的续保费率。
保监会规定:短期个人健康保险产品的费率上下浮动范围不得超过基准率的30%。
看起来一次提高30%不算多,但是如果多提几次,对消费者来说压力会越来越大。
而爆款医疗险因销量大,每年的新增保费资金充足,就可以避免赔付率过高而被要求提高费率的问题。
保监会对赔付率的监控,是为了维护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双方的共同利益,如果保险公司的赔付率过高,就有出险后无资金用以理赔偿付的可能性,对被保险人造成损失。
二、停售风险
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当参保的健康用户越多,医疗险亏损的概率就越低,所以能继续销售的概率就越高。
大家都知道医疗险的保费低,保额高,通常几百块就能获得上百万的报销额度,所以一旦出险,保险公司的支出是比较大的,如果一款医疗险销售量不大,只要出现几次高额理赔,就能吃掉几万单保单的利润。
根据前面的分析所说,如果保费资金注入不足,赔付率过高,那么保险公司就要提高费率。当费率提高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会引起投保人的不满,别的保险公司只需要几百就能获得的保障,自己的保费却被提高到了几千,这是相当不划算的。
投保人出于自己的利益,就会停止续保,那么保险公司的损失就更大了。(因为会停止续保的多为健康体。已理赔过的、身体状况不好的被保险人如果不续保了,也无法再购买其他保险公司的同类产品了)
保险公司的损失太高,就可以面临停售的情况。如果没有足够多的用户基础,市场份额小的百万医疗险停售将会是必然。因此购买爆款医疗险,就能避免因保险公司无力支撑理赔而停售该产品的情况。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