姥姥家住在二楼,是那种老式的筒子楼,家家把蜂窝煤炉子架在走廊,水房是共用的,卫生间也是。后来有部电影《混在北京》由何群导演,索飞编剧,张国立、剧雪、奚美娟、方子哥、冯远征主演,影片上映于1995年,呈现在我们眼前的就是一部筒子楼里的众生相。
大舅和大舅妈同姥姥住在二楼。大舅在区里上班,每天骑个自行车,风尘仆仆地来回。大舅妈坐公交去上班,每天挤车也需要使出浑身解术才上得去公交车。
楼下住着大舅妈的父母,我的表弟和他的爷爷住在一起,大舅之所以换了房子做成这样的布局,也是为了照顾两家的老人。但是,两个表弟,一个在爷爷家,一个在奶奶家,形成了不同的教育风格。楼下的老爷子更有文化,他是高级教授,也是优秀教师,家里一直是有学生来看望,他的英语特别好,会免费为学生们补课。
大舅妈皮肤很白,爱美,喜欢写诗,很有小资情调,她谈吐优雅,一举一动都有一种大家闺秀的风范。
大舅妈没有女儿,她非常希望我成为她的女儿。后来有一段时间,她干脆就把我认做了干女儿。每次见我,她都会送我一个小小的工艺品,那些年,她在工艺美术学校当校长,人品正直两袖清风。那时,时装模特刚开始兴起,她给了我一张模特走秀的演出票,我看完后,感觉很兴奋,就像喝醉了酒似的,她还带我去看过冰球比赛,为我打开了一扇窗口,看到了更丰富的世界。她做的这些事,都加深了我的梦想,要好好练琴,考到北京的文艺团体来。
大舅妈的小楷毛笔字写得很漂亮,记得她送给我一个很漂亮的扇子,在上面儿写了一首小诗送给我,那首小诗就是毛笔字写的,很温馨,那把扇子我保存了很长时间。
一天,大舅妈带我去他们学校,我领略到公交车的拥挤,售票员说的普通话含混不清,外地人基本听不懂,而且态度很不耐烦。乘客如果等着报了站名再下车,就会下不去了,你必须提前往门口移动。
记得当时有一个笑话:一个内蒙人在北京的公交车上,掏出一百元买票,那时一百元刚出来不久,他说“建国萌。”显然,他要买一张到建国门的车票,但售票员听成:“见过么?”回了一句,“你见过么?下去!”
表弟是我的初恋,所谓初恋,只是朦朦胧胧的喜欢而已,那时我十几岁,记得有一次我们去了北海公园,夏天的荷花开得特别艳丽,他就坐在草地上背起唐诗宋词来,他出口就来,背得十分流畅,那年表弟正在上高中,准备考大学,他又高又瘦,白里透红的脸庞,神情腼腆,一句话,他是那种温暖的阳光大男孩。
但是,他不修边幅,身上总是布满点点滴滴的钢笔水,不知为什么,那些钢笔水留下的痕迹,在我眼里就是刻苦学习而且非常有文化的标志。
黄昏十分,飘起了小雨,我穿了一件透明的雨衣。唐诗宋词里有一种摄人心魄的力量,我们在公园里走了很久,下雨都不觉得累。
表弟还带我去了玉渊潭划船,那个时候玉渊潭还是个野公园,随便进出,不需要门票。秋天是北京最美的季节,走在公园里就会不由自主地浮想联翩,憧憬未来。
放暑假时,两个表弟去了内蒙古。我家那时已经搬到了包头,院墙是松树组成的,我妈妈把它们修建得十分整齐。一家人坐在院子里吃饭,聊天,小表弟的嗓子好极了,他正在学播音,用播音员的声音为大家背诵了一首古诗:“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 字正腔圆,晚风温柔地飘过,带着花香,带着希望,青春的气息扑面而来。
我妈带他们参观了钢铁大街,到一宫看了电影,他们很喜欢包头的布局,方方正正很有格调。他们也被我们的饮食习惯所震惊,每年秋天,军分区会分一箱子带鱼,我妈做带鱼很有一套,用油煎好后,喷上白酒,再倒入醋喷一下,酱油,冰糖,红辣椒,出锅后,香气逼人,两个表弟吃了很多。妈妈拿出最好的东西款待他们,唯恐他们受了制。
他们在内蒙逗留了一个星期,这也是兄弟俩第一次出远门,对他们来说,看到了内蒙的辽阔以及人们的淳朴和厚道,不一样的生活方式。
他们走后,一个青春少女的梦清晰了,但秋天到来时,近亲不可以结婚的事就明确了,还没等我真正喜欢,一段幼稚的初恋就这样夭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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