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决定不再喜欢那个人之后,你会花多少时间将她从你记忆中抹去,然后花多少时间,去将誓言一一敲碎,再花多少时间,将那份余留的欢喜放入逝去的记忆中,最后花多少时间,才能明白彼此都是过客。
忘掉那个人,好吗?6月30日和朋友喝了点酒,突然W同学问我敢不敢给F小姐发“I love you so much”,我没有犹豫地把手机给了他,他很快地从特别关心一栏里找到了F小姐,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地打完了那句话,还差“发送”时,L同学冒了一句:3分钟后才准走,免得你哥子撤回。我把手机从W同学手中拿了回来,当着他们的面点了发送。四分钟后才放我回到寝室,我在那条消息下面重新补充了:“But I want to have it right away”“thank you to appear in my bad time”。回过头来想起还差一句:“The god bless you”,对她来讲意义都不大了,反正都属于告别,何必弄得那么有仪式感,在7月1日凌晨零点十分,我把F小姐从qq里删掉了,我和她一共做了136天的qq好友,聊天时间加起来3个小时左右。
并不清楚当初是怎样坚持下去的,寒假里的每一天都在写三行情书,但始终还差《或许辨不清日升日落》。每天总会不自觉地停下手中的事,想她几次,却从未想要打破钱钟书《围城》里面的“魔咒”。也许早在很久以前,就知道与她的缘分,也只有那么一盏茶而已,结局我早已先抵达。蛰伏于冬日的一抹阳光,十分钟或许不够一生回忆,却足以使所有年华老去。
忘掉那个人,好吗?经过短暂的挣扎后,发现自己居然会忘不掉她。其实不后悔从qq里删了她,因为高考,必须得拼了命地去学。所以,完全能够理解她给我的答案。
从喜欢上F小姐的那一刻,自己就开始在变了。不光是为了成为那个更好的人,还是为了让自己知道自己是怎么一回事。我承认自己还是喜欢F小姐,就像喜欢天上的星星那样喜欢——远远地看着,偷偷地放在心底,不必得到,也不想占有。
不管陪在你身边的人是谁,我希望你幸福。
忘掉那个人,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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