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真实的故事,本是陪怀孕女友回家见家长,履行回丈母娘家的途中发生争执,周某竟将怀孕女友农某勒死在广西南宁一酒店内。事后周末若无其事飞往北京,实现了看天安门的愿望后,在北京自首。事发四天后,农某的尸体在酒店被发现。
改起案件在2018年11月21日,在南宁市中院开庭审理。周某以涉嫌故意杀人,盗窃罪等行为被提起公诉。庭审当日,农某家属还向周某及事发酒店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索赔83.7万余元。
周某受审现场。 吴斌 摄【案件经过】
网恋男女情感不合,男子掐死怀孕女友
“我只是想教训她,不是想掐死她。”这是周某在庭上一再强调的话。
事实上,农某是被用周某按在床上,双手猛掐她的颈部……在农某的挣扎反抗中将周某抓伤,周某恼羞成怒,用一条毛巾勒死了她。看到农某一动不动,周某拿走农某的银行卡,取走4500元,并带走农某的手机。继续他们原定的出游计划。
因网结缘,一切的美好都抵不过现实的残忍
周某今年30岁,女友农某比他小一岁。2017年春节前后,远在新疆工作的周某,通过微信认识了在南宁打工的农某,开始了网恋。去年10月24日,农某飞到新疆与周某见面,两人正式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从新疆回到南宁不久,农某发现自己怀孕了。
2018年2月26日,周某从新疆来到南宁,准备见农某的父母。在正式见面前,两人先在南宁游玩,后又到厦门游玩了二十来天。从厦门回到南宁后,两人开始矛盾不断。
酒店的矛盾是因为农某吵架说孩子不是周某的,才激怒了周某,导致农某被杀害。
接着,周某乘坐飞机先到郑州,再飞到北京。周某说,这是要“圆”他和农某共同的梦想。4月21日晚,周某选择在北京自首。消息传到南宁,民警在兴宁区某酒店房间内发现了农某已高度腐烂的尸体及已分娩出的死胎。
【庭审现场】
周某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
公诉机关认为,案发当日,周某与农某发生争吵,恼羞成怒,因而产生杀人念头。主观上具有置人于死地的杀人故意,并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之后,周某还实施了盗窃农某财物的行为。他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应当数罪并罚。
而周某的辩护人则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罪名定性事实不清,周某的故意伤害及盗窃罪不成立。因为周某只是动手教训农某,主观上并非追求死亡。而农某死亡原因和时间明显不清。至于财产,农某和周某是混合使用状态。周某属于自首,认罪、悔罪、符合减轻处罚的条件。
公诉人反驳,周某明知农某身怀有孕,仅因琐事发生争吵就动手杀人,并且在农某已经倒地没有任何反抗能力的情况下,仍使用毛巾继续勒住农某的脖子,直至确认农某死亡,周某有不致人死地绝不罢休的决心,主观恶性较大、手段极其残忍,不应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事附带民事代理人则强烈要求判处周某死刑、立即执行。
【家属索赔】
女子家属状告男子及酒店,索赔83.7万余元
当天的庭审中,农某父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向周某及某酒店索赔83.7万余元。刑事附带民事代理人认为,在该事件中,某酒店未尽到合理限度内安全保障责任,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该案代理人认为酒店管理不善,情侣吵架,一方已经走了很多天,酒店没有人进过房间。直到案发后才发现农某死亡。应该承担责任。
但酒店辩称当事人是情侣,房间又是私密空间,客人有要求当然要遵循。并且入住手续齐全,不存在安全保障问题。
法庭上周某已经认罪,该案事实清楚,庭审休息,待合议庭平移后,该案将择期宣判。
善言法务:全新视角解读法律,我的经验,您的指南!
案件来源:澎湃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