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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书人物日更 day5——你插足别人感情的样子,真的很难看

随书人物日更 day5——你插足别人感情的样子,真的很难看

作者: 英英木槿 | 来源:发表于2018-05-16 19:21 被阅读0次

    我们都曾奋不顾身陷入爱的沼泽,无法自拔。曾以为我们拥有的就是真爱,却不知道这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

    我们总爱歌颂爱情,至死不渝的爱情;但当我们在歌颂爱情时究竟在歌颂什么呢?

    其实不过是坚定罢了,是敢于相守,是怀着一颗慈悲的心去对待,敢付出善意的勇气罢了,爱情和随性,他选择了后者。

    1922年,为了与林徽因厮守,徐志摩不顾发妻张幼仪正怀着他第二个孩子,决然向他提出离婚。

    当爱不复往常,此时的张幼仪是不是也不断反复的发问“他爱不爱我”,你渴望怀抱,而他却想要自由,想要他理想中的灵魂伴侣。

    然而遗憾的是,待他重获自由身,欢天喜地地的来找林徽因时,却得到她即将嫁给未婚夫——梁启超之子梁思成的消息。

    他对她,爱不释手,认为她是他寻觅已久的理想的“灵魂之伴侣”,而她对他,许是情浓,但是这份感情,对她来说,尚不能给她抗衡蜚短流长的勇气。

    “我忘不了,也受不了那双眼睛,她张着一双哀怨、绝望、祈求和妒意的眼睛定定地望着我。我颤抖了。那目光直透我心灵的底蕴……”林徽因在写给徐志摩的分手信中写道。

    他们的爱,来得太快,说的太轻易,背负的指责太多,承受的凄厉太深,所以,建立在别人痛苦之上的爱情,终究是不能长久的。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
    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林徽因是徐志摩的朱砂痣?还是明月光?

    1924年,在泰戈尔的64岁生日宴上,徐志摩与陆小曼邂逅了,徐志摩觉的又觅得他另一位灵魂伴侣。

    尽管此时的陆小曼已是有夫之妇,而她的丈夫王庚,与徐志摩亦是故友。

    日防夜防,兄弟难防。

    民国初年的“自由恋爱”,却让一部分文化名人,当成了“爱情来了”,将“荷尔蒙的发作”,当成了“自由恋爱”!于是,只要见到美女,就可以宣称爱情来了。然后,甚至不顾一切的抛妻弃子,投入新爱情的自由恋爱!不管周遭的谴责,不知道什么是教养,只管自己所谓的理想。用那口口声声的激情燃烧的爱一而再再而三的灼伤旁人。

    在与陆小曼相识后不到两年,徐志摩不断鼓动陆小曼离开她那“残忍”的丈夫和“庸俗”的父母,在他的猛烈攻势下,陆小曼堕胎打掉了王庚的孩子,与其离婚,于次年和徐志摩步入婚姻的殿堂。

    实在是他死缠烂打的样子太难看了,就连他恩师梁启超都婉言劝道:“义不容以他人之苦痛易自己之快乐,弟之此举,其于弟将来之快乐能得与否?殆茫然如捕风,然先已予多人以无量之痛苦。”

    从张幼仪到陆小曼,他用自己理想中的浪漫主义情怀,再三插足别人的感情,插足一次,你说,你在追求爱情,插足两次,就显得你太不道德了罢,每个人的一生,总会遇到那么几个怦然心动的,难不成每次遇到喜欢的,爱的,怦然心动的,你都想穷追不舍,管他婚否,反正她就是我爱的,我追求的,我必须得之。

    客观的说,人无完人金无足赤,只要是人,就有缺点,这和有没有才华关系不大。然而,缺点也要有底线,如果过分无底线,那就是没有教养,没有道德观,你得到了又能如何?

    众所周知,徐志摩和陆小曼的婚后生活并不幸福。

                              情义已失去 恩爱都失去
                              我却为何偏偏喜欢你
                              爱已是负累
                              相爱似受罪
                              心底如今满苦泪
                              旧日情如醉
                              此际怕再追
                              偏偏痴心想见你

    “得之我幸,不得我命”仅此而已。

    1931年11月19日,徐志摩为了参加林徽因在北京的演讲会,飞机失事遇难。

    婚外情的出现,绝大程度上取决于男人的品行,跟他的才华关系不大,一个人最高级的教养,是不插足别人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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